《金融》投资型保单热卖 金管会3提醒示警

金管会统计,2021年前7月投资型保单初年度保费收入3402亿元、年增达94.5%。其中,投资型年金险达2699亿元、年增达近1.36倍,投资型寿险则为703亿元、年增16.8%。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分析,主要是投资市场热络、且新台币兑美元汇率走强2因素带动。

张玉𪸩提醒,投资型保单连结标的包括共同基金、金融债券、公司债及结构型商品等,保户需自行承担价值下跌、流动性等多项风险。因此,投保前应审慎评估需求进行选择,确认是否具备相关投资知识及风险承担能力,勿受高报酬率诱惑而连结不适合的投资标的。

其次,投资型保单为长期性保险契约,以解旧买新、借旧买新等方式投保新保单,不尽可能无法获得更好的保障或投资收益,反而可能面临如旧保单办理部分解约、造成保单帐户价值不足而停效,购买的新保单初期负担费用较高、附加健康险附约有空窗期等风险。

最后,金管会特别提醒高龄者,务必确认是否仍有寿险或年金险的保障需求,且应了解每年寿险保障费用会随年纪提高或保单帐户价值投资亏损而大增,切忌仅因期待投资报酬率可能优于银行存款利率就决定投保,忽略投资型保单具自负盈亏、且不保证投资收益特性。

金管会建议,消费者可至保发中心多加了解投资型保单特性及基本资讯,投保前可至寿险公会网站的「投资型保险专区」,了解各保险公司投资型保单费用收取标准、适用条件及核保、销售等规范,并确认是否符合自身投保需求,以避免购买不适合的保单。

若消费者签约后发现保单内容不符合需求,金管会指出,仍可依保险契约约定,在收到保单翌日起10日内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撤销保险契约,保险公司即应无条件退还所缴保险费,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