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胡祖六回应"贱卖"蚂蚁集团股权
胡祖六是春华资本的创始人。他曾是高盛集团合伙人及大中华主席,业内具有较高的声誉。为啥突然被点名刷屏?
事情是这样的:胡先生自称2011年买了胡祖六团队的基金,基金投资了蚂蚁金服,胡先生看了很开心,以为可以大赚一笔了。
殊不知2018年底,胡先生接到通知,该基金的所有资产打包转让了,据胡先生所言,资产转让给了胡祖六的亲兄妹。而扣费后,投资人100万每年的收益是1千多元。
一下子,整个投资圈就炸锅了。
对此,春华资本已经发表声明,称其中包含大量虚假信息并构成诽谤、侮辱,严重侵害了春华及集团创始人胡祖六的合法权益。春华已于第一时间采取维权行动,并保留未来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全部权利。
投资人长文控诉胡祖六
周末,一篇《 胡祖六,你的良心不会痛吗?》刷屏了。
投资人胡先生自述,他所投资的基金在五年前投资认购了蚂蚁金服的股权,但持有人被偷偷转成了基金管理人的亲兄妹。
早在2011年,胡先生用100万元,购买了“秋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金管理人是中国金融行业最顶尖的专家胡祖六。
据有关人士提供资料,该产品期限6年,可延长2年,规模不超过30亿元。而据基金君了解,该产品去年2月就清算结束。
随后,秋实基金投资了蚂蚁金服,持有了蚂蚁金服0.1%的股权,除此之外,基金还持有著名的华夏基金10%的份额(在2014年12月前已退出3%,剩下7%)。
根据当时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春华资本在蚂蚁估值450亿美元时参与了A轮融资。
胡先生看了很开心,觉得胡祖六出手不凡,这笔投资获得丰厚的回报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但2018年底,胡先生突然接到通知,秋实基金所持有的资产(蚂蚁金服0.1%和华夏基金7%),被打包以一个低到令人无法理解的价格转让给第三方,胡先生投资的100万元,经过胡祖六团队接近七年的运营,扣去申购费、基金管理费后,总共获得了不到八千元的收益。换句话说,100万每年的收益是1千多元。
胡先生懵了。聘请律师团队调查,发现秋实旗下的蚂蚁金服股权被低价打包转让给了第三方,而受让人的名字,叫做:胡祖五、胡元满。文中指出,“‘胡元满我知道,她就是胡祖六的亲妹妹’胡祖六的一个老乡这样说。”
胡先生接受不了,于是,胡先生在2019年6月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起诉,要求信托公司和胡祖六团队赔偿因显失公平的低价交易造成的损失,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不过,有业内人士向基金君表示,该产品去年就清算结束,当时也没有传闻蚂蚁要上市,客户也没闹。如今要上市了,客户心理不平衡才翻出来说。
胡祖六何许人也?
该投资人胡先生文中自述,当时吸引他购买秋实信托的原因,是基金管理人胡祖六。
的确,胡祖六在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
资料显示,胡祖六是春华资本的创始人。
胡祖六在创立春华资本集团之前担任高盛集团合伙人及大中华主席,为高盛在亚洲地区的发展发挥了核心领导作用,并主导完成了高盛历史上一些最重要的标志性项目。他曾在高盛集团的主要全球委员会任职,包括全球合伙人委员会、全球投资银行领导小组、松树街领导力计划暨高盛大学以及公司文化、多元化和领导力委员会。
此外,他是一位享有盛誉的经济学家,其主要研究领域为宏观经济,国际金融,与资本市场。他曾任职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并长期为中国的金融改革、财政和养老保险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具有前瞻性的独到的研究分析和政策建议。胡博士是香港特区政府战略发展委员会、香港证券和期货交易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委员。
胡祖六目前担任百胜中国董事会非执行董事长,并是中国工商银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华夏基金、民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汉基国际学校、大自然保护协会亚太理事会、中华股权投资协会及美国外交关系协会全球顾问委员会的董事会成员。
胡祖六持清华大学工程科学硕士学位、哈佛大学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
根据这位投资人胡先生描写,““胡祖六本人也参加了N场路演,表示这个基金是他离开高盛后的首次亮相,如果做不到20%的IRR(内部收益率),他就不用在行业里混了。(这个承诺写在公开招募材料里,但未写进合同) 。”
在他看来,胡祖六是一个有道德标准和底线的人。“胡先生和其他几百位投资人憧憬着一个美好的未来,一个中国版巴菲特的故事,行业天才、行业精英帮你打理资金,管理人获得管理费和收益分成,双方实现共同的财富增长。”
春华资本回应:文章大量虚假信息
已采取维权行动
对此,胡祖六执掌的春华资本已经做出公开声明回应。
称该侵权帖其中包含大量虚假信息并构成诽谤、侮辱,严重侵害了春华及本集团创始人胡祖六先生的合法权益。
就此,春华郑重声明如下:
1. 春华是专业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一贯合法合规经营,在业界和市场上享有极高声誉。
2. 作为基金管理人,春华始终勤勉尽责,根据合同和法律履行义务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春华从未从事、并坚决反对输送不当利益的关联交易、向投资者作出回报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
3. 侵权贴的发布者及文章中所谓的投资人,均非春华客户,与春华之间也不存在法律关系,其陈述的关键情节严重失实、毫无事实依据,且包含诋毁春华商誉和侮辱胡祖六先生名誉的恶劣内容,严重侵犯春华和胡祖六先生的合法权益。春华已于第一时间采取维权行动,并保留未来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全部权利。
4.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于网上个别人士恶意散播虚假、诽谤、诋毁、侮辱信息以谋求私利、混淆视听、误导市场的违法行为,我们请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不要轻信上当并联合抵制。如发现相关类似不当行为,敬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