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惩法修正初审 保留悔过惩罚

国军悔过室。(国防部提供)

《陆海空军惩戒法》修正草案、《军人权益事件处理法》草案9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逐条审查,部分条文交付协商,两案初审通过。其中《军惩法》政院版本,保留悔过惩罚,除获在场5名绿委支持,国民党军系立委陈永康也举手支持,最终以此版本通过;陈永康事后表示,支持悔过处分必须保留,正确的事还是要做。

外交及国防委员会8日起,连续两日就《军惩法》、《军权法》逐条审查。关于悔过处分,院版《军惩法》修正草案中,增加执行期间不计入役期、年资;国民党立委徐巧芯认为,悔过期间军人不得外出,恐限制人身自由而违宪,悔过惩罚实务上也可能引发军中霸凌,因此提案删除悔过惩罚。

国防部法律事务司司长沈世伟8日说,悔过早期称「禁闭」,洪仲丘案后,名称统一为悔过,军方认为悔过有保留必要,并参考南韩,悔过几天、就晚几天退伍。国防部人事参谋次长刘沛智昨进一步说明,现行悔过一天课程最长8小时,天数最多15天;课程内容包含军法纪教育、基本教练、体适能课程等。

针对悔过惩罚是否保留,在座立委无共识,随后举手表决;国防部副部长徐衍璞上将更于表决前表态称,国防部对于悔过会坚持保留。

最后政院版本获在场绿委洪申翰、陈俊宇、罗美玲、林楚茵、陈冠廷5票支持,且国民党立委陈永康也投下赞成票,徐巧芯及国民党立委马文君2人投下反对票,初审顺利通过。

至于徐巧芯提案删除悔过惩罚,仅她投下赞成票,绿委皆反对,马文君、陈永康则未投票。陈永康事后受访时表示,支持悔过处分必须保留,徐巧芯提案也非党团立场,「正确的事还是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