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快艇采购两军官浮报上亿 陆军:已刑惩并罚重惩
国防部「海龙快艇采购案」爆出两军官与造船公司勾结,并浮报上亿元预算。陆军司令部9日表示,相关违失人员皆已退伍,且事发之时已受「刑惩并行」处分,军方一贯态度即毋枉毋纵,全力配合侦办。
据了解,国防部在2007年至2010年间斥资7亿7千余万元采购20艘高性能海龙快艇采购案,当时负责采购前陆军军情处赖姓军官、军备局蔡姓军官却私下与龙德造船公司黄姓负责人勾结,编造不实载重、武器装备等资料,协助船公司通过验收,再以其他理由浮报上亿元预算。
陆军司令部表示,该采购案预算金额新台币5亿8246万元整,2007年先行采购1艘原型艇验证合格后,2008年续系依政府采购法第22条1项7款规定,洽龙德造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议价采购19艘,并于2010年完成履约。
针对桃园地检署起诉书,陆军司令部表示,已依监察院2013年12月3日完成调查之纠正意见详实检讨改善,并经监察院同意结案,案内涉及违失人员(均已退伍),并依「刑惩并行」原则,就督管、执行层面违失情节轻重,核予记过至申诫两次不等之处分。
陆军强调,「肃贪防弊、依法行政」向为国军重点工作,有关退伍人员涉案遭起诉部分,将全力配合检调侦办,若有违法行为,即依法依约究处,以维国军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