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法》修正初审通过! 重罚抢票黄牛还可处5年徒刑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5日初审通过《铁路法修正草案,为吓阻抢票黄牛,这次修法提高对贩售黄牛票业者的处罚,从原先可罚车票价格的1至10倍罚锾,提高到5至30倍。此外,也新增刑事罚,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新台币300万以下罚金

▲黄牛业者多,花东车票经常一票难求。

台铁部分热门时段车种车票难抢,尤其以花东车票最困难,提案立委郑运鹏说,铁路法2014年6月修法取消黄牛票的刑事罚则,但修法后,只有3件案件被起诉,2案被判刑,且因为罚锾还没裁决,根本无法吓阻黄牛,所以这次修法才拟改回刑事罚。

大陆黄牛也跨海抢「台铁票」,一张赚250元。(图/东森新闻

这次通过的《铁路法》第65条修正草案,提高对黄牛的处罚,购买车票加价出售或换取不正利益图利者,按车票张数,处每张车票价格之5倍至30倍罚锾,加价出售订票或取票凭证图利者,亦同。

另外,以不正方法将虚伪资料或不正指令输入电脑或其相关设备而购买车票、取得订票或取票凭证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300万元以下罚金。这次《铁路法》修正草案不需经过朝野协商,直接提报下次院会处理,预计最快7月就会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