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保法》虐杀动物最重罚200万! 刑度提高初审通过

▲许多人认为小白事件促使加速《动保法》第25调修法通过,因此称之「小白条款」。(图/摄影师王柏健提供)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7日初审通过《动保法》修法,明定禁止吃猫狗肉违者将罚5万到25万,此外许多人关心的「动保法25条」也将提高刑责,若涉虐待动物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罚金20万到200万元,希望能吓阻虐杀的悲剧再次发生。由于最近发生军人虐死小白事件造成舆论,加速此案过关,因此又被称为「小白条款」。

立委王育敏等人提到,近来虐待犬猫的案件频传,先是去年(104年)台大侨生掐死大橘子,今年嘉义家畜防治所将犬只送到民间狗园,造成47只狗热衰竭死亡,近来又发生军人将米克斯小白吊死,「虐待事件频频发生,表示《动保法》的刑度阻力不足。」他们希望加重《动保法〉第25条的刑度,吓阻虐待动物再发生。

▲从台大侨生掐死大橘子开始,许多人开始加入连署,要求加强虐待动物的刑度。(图/记者黄克翔摄)

原本《动保法》第25条规定,故意使动物遭受伤害、肢体残缺、重要器官功能丧失或死亡,或宰杀犬、猫、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禁止宰杀的动物,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经过修法,刑度将提高到处2年以下,并科罚金20到200万。

王育敏提到,去年在高雄茄萣发现有卖「羊肉炉」业者其实是「卖狗肉」,过去动保法要求不得宰杀、贩卖,却对「吃」没有管制,因此许多业者愿意铤而走险。这次初审首次明订禁止吃猫狗肉,如果有宰杀、贩卖、购买、食用事实,可罚5万到25万元。

警方破获羊肉炉店卖的是「狗肉」。

农委会畜牧副处长王忠恕表示,除了虐待动物提高刑责和禁止吃猫狗肉,近年来也曾有多起饲主将狗绑在汽车机车「遛狗」,让许多狗儿死命奔跑,甚至脚底磨破流血,未来这样的情形也纳入《动保法》规范,如果饲主以这样的方式遛狗,可开罚3千元到1万5千元。

目前《动保法》修法初审过关,将送立法院进行二读与三读通过,才能正式颁布。

▼嘉义民雄收容所的47只狗狗死于热衰竭,许多人冒雨参加为毛孩子联署的点灯活动。(图/记者易景萱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