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初审通过 军保费率最高12%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立法院初审通过「军人保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保险费率由现行3%到8%,调整为8%到12%。根据国防部精算报告,到民国101年止,军保基金应计负债累计为新台币580亿元,责任准备金为288亿元,两者相差(即潜藏负债)292亿元。

立法院外交国防委员会自中午起逐条审查「军人保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国防部在立法说明指出,修正军保条例是为落实政府年金制度改革,并将政府支付财务保证责任规范入法,使军人保险可永续经营

根据初审通过条文,中央政府应编列预算拨补军保基金,补足在修正条文施行前未补足的保险责任准备金;修正条文施行后的亏损,除战争武装冲突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仍由政府拨补外,其余由调整保险费率因应

初审条文通过将保险费率由现行3%到8%,调整为8%到12%。根据国防部报告,目前将费率调整到8.45%,即可维持整体财务健全;若加计增订的保险支付项目眷属丧葬津贴」,保险费率调整到8.9%,就足以因应。

此外,初审条文也删除义务役军官须自缴军人保险费65%规定,改由政府负担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