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不怕?酒驾遭吊照还无照驾驶 立院初审通过最高罚12万

▲酒驾会造成严重后果。(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4日审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初审通过增订酒驾后已遭吊销或吊扣驾照,但仍无照驾驶之人,原本罚款为6千至1万2千元,将提高到9千至1万8千元;除了当场禁止其驾驶外,若为大型车职业驾驶人更可重罚最高12万元。

有鉴于台湾酒驾事件频传,更有民众心存侥幸,已经被吊销或吊扣驾照仍持续违法开车上路亲民党立委李鸿钧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若酒驾被吊扣或吊销驾照,但仍无照驾驶汽车机车,将加重罚款,从原本的6千到1万2千元提高到9千到1万8千元,并当场禁止其驾驶。

该提案已通过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初审,未来「汽车驾驶人违反第35条规定,受吊销驾驶执照尚未考领前,或吊扣驾照而驾驶小型车或机车者,除依第4项规定处罚外,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9千元以上、1万8千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

此外,当天也通过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之1规定,若经吊销或调购驾照后仍无照驾驶联结车、大客车、大货车者,将对汽车所有人及汽车驾驶人,开罚6万到12万元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