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平议政院版的《揽才专法》修正草案

工商社论

行政院院会日前通过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揽才专法修正草案,原拟松绑,让全球前五百大的大学毕业生国人)无需两年工作经验便可来台就业,惟此一条文最后却遭删除,改由劳动部行政命令来处理这个问题综观这个修法的发展,实令人深感意外。

我国揽才专法自2018年2月实施,专法旨在创造诱因以吸引外国人才来台,提升国家竞争力,实施三年以来,在台的外国专业人员由2017年2.8万人升至2020年3.7万人,取得就业金卡外籍特定专业人才去年一年就增加1,300多人,显示揽才专法已取得初步成效。

虽然揽才专法已有些成效,但与各国相较,我国仍有些限制,因此近年来外国商会屡有建言,去年6月美国商会再度建议台湾应充实人才,而对此国发主委龚明鑫回应,将以提高诱因及便利性两项主轴来修正这部揽才专法。随后国发会陆续提出修法的方向,除了提高租税诱因,也将松绑外国大学毕业生来工作的限制,借此修法以宣示我国政府对外揽才的决心,循此也有利于企业延揽外国专业人才。

现行法规,具大学学历的外国人来台工作有两项条件,一是需具有两年工作经验,一是雇主给的每月经常性薪资要达到47,971元以上,之所以有此规定是要避免过多的外国年轻人来台抢了台湾年轻人的工作,这个限制是有必要的,不过,却也限制了优秀的外国年轻人来台,因此本次揽才专法拟予有条件的松绑,也就是只要是全球前五百大的大学毕业生,无需工作经验也可以来台工作。修正第七条原文如下:「全球前五百大大学毕业生在我国从事专门性技术性工作免除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之限制。」松绑范围仅及于五百大,旨在吸引高端人才,如此一来既可吸引真正人才,又可减少对国人就业的冲击,可谓两全其美。此外,既是专业人才,月薪47,971元自然就不能松绑了,也就是雇主仍得支付此一水准的薪资才行。

事实上,我国现行法规对两年工作经验的要求只及于学士,不及于硕博士,也就是取得硕、博士的外国人无需工作经验即可来台工作,试想,取得前五百大名校的学士与取得一般大学的硕士,哪个容易?自然是取得前五百大的学士较难,循此逻辑,松绑前五百大的大学毕业生免除两年工作经验,自然是公平而允当的。

国发会揽才专法的修法可谓完备矣,理论上在行政院院会应该要顺利通过才是,不料,前五百大可免两年工作经验这项条文竟遭删除,而最后竟拟以行政命令来处理,令人意外,此一改变至少会产生三种害处:

第一、政府对外揽才的决心将遭质疑:原来拟修正揽才专法第七条来松绑全球前五百大的大学毕业生,在法的层次上去修正,足以彰显政府开放外国人才来台的决心,如今将其摆在行政命令、函释来处理,岂不让人怀疑政府开放的决心?

第二、政府失去一次向国际宣传的机会:这些年外国商会持续关注我开放人才来台的问题,揽才专法的修正原是呼应外商的期待,这原本是一次很好的国际宣传,让国际上知道台湾张开双臂欢迎人才来台,而开放前五百大的毕业生来台尤其具有指标意义,然而,行政院院会审查时竟删此一条文,实在是损失了一次向国际宣传的大好机会。

第三、行政命令说变就变难具诱因:政府法规松绑已有二十年的历史,何以每隔几年就松绑四、五百项却仍松绑不完,原因就在于法规除了法律细则办法要点,还有函释,松绑内容以函释居多,众所周知,法律得经立法院三读,欲改不易,但办法、要点及函释全由行政部门认定,行政部门有极大的解释权,绑了又松,松了又绑,已司空见惯,把全球前五百大毕业生来台工作一事以一纸行政命令处理,实难具诱因。

如今揽才专法草修正草案已在行政院院会通过,接着将送立法院进行审查,为让这项修法带来实效,并在国际上展现我国揽才的决心,朝野立委有必要把五百大毕业生来台工作免除两年工作经验重新写入揽才专法,并完成三读,如此修正方足以彰显政府揽才的用心与决心,而使得台湾在当前数位经济的竞争上,取得优势

经济学家梭罗(Lester C. Thurow)二十多年前曾指出:「21世纪国家竞争力输赢的关键,不在资本,而在人才的培养与运用。」梭罗可谓深具远见,如今世界经济的竞争其实也是人才的竞争,培养本国人才虽然重要,但创造一个开放的环境更加重要,但愿立法院的审查能弥补行政院的不足,以前瞻远光来改变国际上对台湾保守排外的看法,以让台湾于本世纪的人才竞逐,迎头赶上,彻底翻转,如此台湾始能进入新经济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