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国土计划法草案争议连连引在野党反弹 民进党版将修正
▲政院版「国土计划法」修正草案大大放宽限制,引发在野党反弹。(图/记者汤兴汉摄)
行政院会于上月通过《国土计划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列入13日院会议程。此修正案掀起在野党群起反弹,关键在于只要行政院认定为「国家重大建设」,即可改变国土计划,且原订今年完成的县市国土计划将延长「一定期限」,没有时程表,打乱中央与地方相互协调的机制。
行政院会于2月20日通过《国土计划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第45条拟将县市国土计划时程从「2年」延至「一定期限」;此外,再于第15条第3项,再新增第4款「行政院核定之国家重大建设计划」,只要是行政院认定之重大建设,即不受5年通盘检讨限制。
针对修正草案引发各界反弹,民进党立委管碧玲12日受访表示,本来政院版本的「一定期限」,初步规划国土计划公告期限延1年,各地方县市政府公告审定细部计划延3年,避免让人觉得玩假的;此外,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设」会限缩在新能源、文化、农业,「确实有弹性授权需要,但不能够弹性授权太全面空白」,限缩在这3个领域冲击相对小,对国土不会有伤害。
管碧玲指出,目前计划先让政院版付委,进入委员会后再提正案。管强调,党团明天会开记者会,有时间压力,要在4月30日完成修法,还有协商冷冻期1个月,所以最慢3月底前要出委员会。
▲国民党团召开「反对政府带头炒地皮 退回《国土计划法》修法」记者会。(图/记者徐斌慎摄)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日前召开记者会砲轰,党团书记长蒋万安批评,修正草案没有明确定义,大开后门将「国家重大建设」文字纳入,导致《国土计划法》形同具文。此外,依过去《国土计划法》中,县市政府需在今年4月30日公布县市政府的国土计划,但修正草案却将时间往后延长,且没有任何时间表。
民众党团立委蔡壁如则表示,行政应该要遵行法律而做事,不该随着短期政策修改长期的国土计划,「国家重大建设计划应该要清楚定义,不是哪位行政院长自己说了算」,这个政府真的怪怪的,如果行政院要冲冲冲的话,矿业法怎么不先处理?
时代力量党团总召邱显智指出,草案提到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设时,可以不受限《国土计划法》限制5年至10年检讨一次的规定,等同是替行政院开大门,严重破坏国土。他强调,如果政府真的要进行重大建设,应该按照国土计划法程序步骤办理,「即便是重大建设也要禁得起相关法规检验」。
▲时代力量召开「拒绝国土破坏法 政院撤回草案」记者会。(图/记者屠惠刚摄)
该修正案不只引起在野党群起反弹,连民进党内也看不下去,党籍立委林淑芬便质疑,修正草案中「国家重大建设」定义模糊,大卖场、度假村、产业园区都曾列其中,况且现有法规早就放宽公共设施不受限于5年通盘检讨,因此修法的重点是为方便民间业者开发,不需跑一次修正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