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局清查发现 5家金控设副董只有蔡明忠在产业兼职
▲富邦金副董事长蔡明忠兼任台湾大哥大董事长。(图/记者屠惠刚摄)
金管会昨天(8日)发函到银行公会,针对产金分离明确画出3条红线,其中更明确指出金控公司及银行的副董事长,兼任非金融事业董事长、总经理,在金控或银行内部就不应有最终决策权。根据银行局通盘了解,目前有5家金控、9家银行设有副董事长,但金控中只有富邦金副董蔡明忠有兼职,银行中只有远东银行副董徐旭东有兼产业的职务。
金管会在函中指出,金控及银行的副董事长,兼任非金融事业董事长、总经理或职责相当之人者,在金控或银行中不得有最终决策权。有在产业兼职的金控或银行副董事长,仅能于董事长短期请假或缺位时,代理董事长职务,而若未于内部权责划分及一般公文流程中具有准驳权限,即不属于首长性质职务。
若在产业兼职的金控或银行副董事长在金融机构有最终决策权,金控或银行应该要在一定期间内,修正内部分层负责机制,及董事会提案作业等公文签核流程。并列入内部控制查核项目,由稽核单位持续控管。
银行局副局长庄琇媛表示,这次的函令是针对通案的规范,有去清查过各家金控跟银行,目前有5家金控、9家银行有设立副董事长。
金控有设立副董事长的,包括华南金、富邦金、国泰金、新光金、国票金。银行局表示,只有富邦金副董蔡明忠有在产业兼任职务。
银行有设立副董事长的,包括华南银行、国泰世华银行、王道银行、台中商银、京城银行、远东银行、凯基银行、台新银行、安泰银行。据银行局了解,只有远东银行副董事长徐旭董有兼任产业职务,但还有3家银行有兼任投资公司或顾问投资公司职务,投资公司或投资顾问公司难道不算产业?庄琇媛表示:「这要由个案认定,但基本上金管会在意的是产金分离,最关注在产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