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忠闪辞金控副董 富邦帝国7兆版图难完全分割

富邦二董蔡明兴(图左)、富邦大董蔡明忠图右)。(图/资料照)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日前点名富邦金副董蔡明忠违反产金分离,并下令富邦金限期2个月内改善。富邦金在昨(27)日召开董事会,正式宣布蔡明忠请辞富邦金副董,其胞弟台湾大哥大董蔡明兴也同步请辞台哥大副董一职。

富邦金在昨日晚间突发布重讯指出,为配合主管机关产金分离政策,蔡明忠正式辞任富邦金副董事长;然而,蔡明忠仍依公司法第27条第二项,担任富邦金的法人董事代表人。台湾大哥大也同时发出公告,宣布蔡明兴辞任台湾大哥大副董事长

富邦集团金融起家总资产近7兆。在富邦金控还未成立前,由蔡明忠主管银行产险、蔡明兴则主管人寿证券投信,2001年成立金控后,两人曾并列为共同执行长

兄弟俩共同带领下,富邦集团陆续并购台北银行、ING安泰人寿,拿到台湾大经营权、收购有线电视集团凯擘,最后设立Momo百货及Momo药妆两大购物通路。其中蔡明忠在2003年7月至2006年8月,曾担任过台湾大董事长,带动台哥大及电信产业转型,至2006年才因「媒金分离」政策离开台哥大董事长一职。

富邦集团总裁蔡万才2014年过世后,便将财产交付信托兄弟二人股权相当、管理权对半;其中由蔡明忠主管金融,蔡明兴负责非金融业务。然而在2016年,两人决议身份调换」,「大董」蔡明忠身兼富邦金控副董及台哥大董事长职务,再度重掌电信版图;至于「二董」蔡明兴,则兼任台哥大副董与富邦金、富邦寿董事长。

事实上,富邦金在今(2018)年6月举行股东会,当时就有小股东指出,政府正在注意「媒金分离」,建议蔡明忠、蔡明兴两兄弟,应帮台哥大找专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和独董,而当时蔡明兴回应,媒金分离都有遵守规定,没有违法

然而富邦集团顺利逃过「媒金分离」,却没躲过「产金分离」。针对富邦金违反产金分离,金管会分为两部分处理:「蔡明忠个人部分」自即日起,禁止签署富邦金日常事务公文,由于副董属于代理性质,不应具有实质决策权;富邦金部分,金管会则要求2个月内改正公文流程,否则可命令解任蔡明忠职务。

在金管会发文要求富邦金2个月内「限期改善」后,至今才不到1个月,蔡明忠、蔡明兴两兄弟便双双投下「闪辞」震撼弹,富邦金集团善于解决问题高效率,在此也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