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国土计划法 强势付委

立法院13日处理行政院版「国土计划法」修正草案付委,表决中国民党立委举出「拒绝修恶国土计划法」等标语(右),但民进党立委亦高举「时程将届,必要延长」标语(左),并以人数优势否决在野党提案,顺利付委。(姚志平摄)

行政院会提出的《国土计划法》修正草案,遭各界质疑替财团炒地皮后门,该案昨送立法院会进行一读程序时,不仅在野党全面反对、要求退回,连民进党自家立委林淑芬也有疑虑,表决时弃权;但最终民进党仍挟人数优势,顺利将全案交付内政委员会审查

除林淑芬,绿委高嘉瑜表决时也赞成退回草案,事后虽向党团澄清投错票,但也让外界更关注草案疑义

政院版草案主要争议在于「增订第二十四条第三项但书,规定应由中央主管机关审议之使用许可案及造地施工计划,应经国土计划审议会合议审议」、「因应政府推动国家重大建设计划需求,增订上开情事得适时检讨变更国土计划」等。

国民党立委洪孟凯昨指出,草案透过不明确的定义空白授权国家重大建设,与国土计划保护背道而驰。尤其现行法令要求县市政府在4月底前公布县市国土计划,草案中却将时间往后延且没有时间表

因争议过大,草案昨送立法院会一读时,国民党、民众党时代力量党团都提议退回程序委员会,但民进党团表达反对,经表决,民进党团挟人数优势强押法案交付委员会。

为避免冲突升温,民进党团表示将提修正动议,国土计划全国通盘检讨延长1年,各县市公告细部计划延2年;针对政院核定国家重大建设不受通盘检讨年限的限制,将限缩在新能源文化农业等3领域。党团干事长郑运鹏强调,修法期限紧迫,任何意见愿在审查过程充分沟通。

林淑芬表示,即便限缩在新能源、文化和农业,也令人不解为何是这些领域?评估标准是什么?所谓「重大建设」定义又是什么?她强调,国土计划法不能说变就变。

国民党团书记长万安也说,地方政府提国土计划的进度确实落后,但政府竟直接修法延后2年,令人担心国土计划被无限期耽搁;且就算草案改采正面表列,却仍未解除外界对政府为什么开后门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