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学生辅导法」修正草案出炉 高中以下专辅人力有望增795人
行政院会今通过「学生辅导法」修正案,以调整校园专业辅导人力、设定健全学生辅咨中心组织运作、促进三级辅导及跨专业合作、维护儿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强化辅导人员多元在职进修为主轴。(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会今通过「学生辅导法」修正案,高中以下专辅人力可望增795人、大专院校增216人。(教育部提供)
行政院会今(4)日通过「学生辅导法」修正案,高中以下专辅人力可望增795人、大专院校增216人,除了合理调整校园专业辅导人力外,也设定健全学生辅咨中心组织运作、促进三级辅导及跨专业合作、维护儿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强化辅导人员多元在职进修等四方向。
学辅法上路10年未调整,先前曾遭蓝营质疑卡在行政院过久,影响学生权利。行政院长卓荣泰今于院会指出,目前立法院已有许多委员提案,请教育部确实计算本案及立委提案各版本所需增加的员额及经费,并妥适评估、对外说明相关可行性,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教育部指出,配合学辅法每5年检讨的规定,高中以下学校,国小专任辅导教师的编制将调整为20班以下配置1人,每满20班增置1人;国中则调整为12班以下配置1人,每满12班增置1人。修法后,国中小学将增加603名辅导教师,总数达5942人。
另外,高中以下学校主管机关的学生辅导咨商中心将依照所主管学校数每20校配置1人,并新增以学生总数4500至5000人配置1人的规定,修法后最多可增加192名辅导人员;大专校院的专业辅导人员生师比由1200比1调整为900比1,预计增加216人。
教育部表示,现行学生辅导咨商中心是各主管机关设置的专业辅导专责单位。此次修法增列其任务,包括统筹规划、配置及运用专业辅导人员,协助主管机关推动重大学生辅导政策;同时强调三级辅导绵密合作,针对高中以下学校教师、辅导教师与专业辅导人员的分工,修法增订由中央主管机关会商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订定相关规范。
教育部考量特教学生的辅导工作应做适切调整,此次修法也明定主管机关学生辅导咨商会增列特教教师代表,与辅导教师共同参与学生辅导工作规划及推动。
教育部指出,为落实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修法也明定,当学生辅导涉及不同主体之间权利冲突时,应优先考量儿少权益保障,采取符合儿少最佳利益的解释;为落实儿童表意权也明定主管机关学生辅导咨商会增列学生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