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辅导法三读通过 未成年学生有辅导需求不需家长同意
三读条文明定,对未成年学生执行辅导咨商业务时,经该学生同意,得在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下执行。(摘自立法院直播)
《学生辅导法》自2014年制定公布实施迄今,睽违近10年未检讨修正,立法院7月8日初审通过《学生辅导法》修正草案,并于11月29日三读通过,其中,三读条文明定,对未成年学生执行辅导咨商业务时,经该学生同意,得在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下执行。
2014年郑捷事件后,各界开始重视心理问题,通过《学生辅导法》。然而,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似乎越来越严重,校园自杀通报件数,106年到111年成长5到10倍,尤其国小从114件增至1183件,更高达10倍。
学生辅导法今日三读通过,增加校园专业辅导人力,未来人员调整编制高中以下学校,国民小学专任辅导教师编制调整为20班以下置1人,每满20班增置1人;国民中学专任辅导教师编制调整为12班以下置1人,每满12班增置1人,预估修法后国民中小学将再增加603人,总数达5942人,以提升各校辅导人力量能及资源。
另高中以下学校主管机关学生辅咨中心除依所主管学校数每20校置1人外,增列以学生总数4500至5000人置1人规定;另教育部得考量特殊情况,在校园专业辅导人员总数6%范围内,依需求核予特定主管机关外加人力,修法后至多可增192位,较现行增加约30%。大专校院专业辅导人员生师比也由1200比1修正为900比1,预计增加216位。
另外,本次修法纳入联合国权利公约精神,增订维护儿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做为学生辅导原则条文,为落实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所有关系儿童事务均应以儿童最佳利益为优先考量,修法条文明定,当学生辅导涉及不同主体之间权力冲突时,应优先考量儿少权益保障,采取符合儿少最佳利益之解释。
民进党立委张雅琳认为,如果当事学生同意接受辅导,就没必要经过家长同意,因为现实状况时常是,若家长具有家暴或儿虐的倾向,他们不会同意让自己的孩子接受辅导,这次提出修法只要学生同意,不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就可以得到相关协助。
国民党立委柯志恩表示,学生辅导法终于修正通过,学生辅导法主要让学生辅导咨商中心任务更明确,也会增加专辅教师的人力,解决低薪和人力流失问题,这次修法可以通过,感谢朝野合力协助。
不过,柯志恩也提到,专辅人员应该要合理调薪,为学生辅导奉献心力,为了让这部法早日修过,以附带决议的方式,要求行政院同意给予专辅人员适时的调薪,对于台湾心理健康法规推动一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