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拟推观审制 行政院版试行草案出炉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为提升司法透明度,增进人民对于司法了解与信赖行政院院会24日通过《人民观审试行条例草案,未来民众只要满23岁、具高中以上学历、住在管辖法院4个月以上,将可坐上审判台观审,与法官共同审理最轻本刑为7年以上,或是故意犯罪致人于死的公诉案件

司法院表示,我国刑事审判长期均由职业法官职司,人民参与审判制度不曾存在。虽说职业法官职司刑事审判,可维持法安定性法律解释适用正确一致性,但随着民主政治的逐渐落实,人民对于司法运作的期待已愈来愈高,所以人民参与审判的制度有存在必要。

此草案明订,观审员参与的过程中,可认定被告是否犯罪、触犯何种法律,以及应判刑多久,如果多数观审员意见与法官不一致时,由法官决定判决结果,不过须在判决中,解释不采纳观审员意见的理由

司法院指出,观审法庭由3位法官与5名观审员组成,从事军、警、消、党务司法官律师职业者,或是有刑事前科纪录的民众都不能担任观审员。

另外,若观审员被发现收贿,影响司法的公正性,将可处5年以下徒刑;若触犯泄漏秘密或隐私,可处一年以下徒刑;若妨害审判秩序,可处3万元以下罚锾。行政院院会将这项草案送往立法院审议,将来完成立法后,将先试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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