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参审法草案 9月底出炉送立院

司法院已着手研拟人民参与审判草案」,预计草案在9月底出炉。(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攸关我国审判制度重大变革的人民参与审判制度,虽然在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分组会议没有采陪审或参审的具体结论,但在人民参与审判已获社会共识之下,司法院已着手研拟「人民参与审判法草案」,预计草案在9月底出炉,计划在年底前与行政院会衔送立法院审议,任务型的「国民法官」将正式出现。

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解释,所谓的「国民法官」制度,基本上是参审制、陪审制观念的折衷,使用「国民法官」一词,不会落入既有框架,也避免陪审、参审两个名词之争,吕太郎强调「国民法官不是协助法官,而是完全独立自主」。

法界人士表示,司法院草拟的人民参与审判法草案,是以特别法的立法技术,建立让人民参与审判的法源依据,而未直接修正刑事或民事诉讼法,虽与过去的观审试行条例有相当程序上的差别,但以特别法立法,存着边走边看的心态

法界人士说,未来在赋予人民参审的法律后,哪些案件类型可以让透过人民参与审判,才是关键。以日本裁判员制为例,有关的经济犯罪或贪渎案件,考量案件类型专业,几乎都排除让人民参审,而与社会民众观感较为直接的杀人等暴力犯罪案件,才让人民参与审判。

司改国是会议筹委会副执行秘书林峰正表示,筹委会日前已公布分组会议的十二大决议,虽分组会议未对参审制或陪审制做出结论,总结会议时也不会提案讨论,更不会决定采取哪个模式,但人民参与审判制度仍会往前走,司法院已在研拟人民参与审判的相关法案

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也表示,司法院6月底成立「人民参与审判法案研议委员会」,邀请审、检、辩、学参与讨论,委员会参考美国陪审制、德国参审制、日本裁判员制等各国人民参与审判的经验,研议符合我国情需要的「人民参与审判法草案」。

吕太郎说,陪审制是依个案挑选参审人员,审判终了就解散;参审制则有任期,又可分「专家参审」与「平民参审」,草案现已规划参审人员的选任程序,倾向采陪审制的方向,以不同个案来挑选参审人员,一般民众即可担任「国民法官」。

吕太郎指出,有关案件的事实认定,是由类似陪审制的陪审员来认定,还是由参审制的人民与法官共同来认定事实,法官仅做适用法律及量刑,此部分将在总结会议的「综合建言阶段,再听听大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