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医疗法》院版草案出炉 民团吁各界勿忘去年立法教训

去年《再生医疗法》朝野协商期间,卫福部曾听取民间的声音,于4月21日提出修正条文,删除「证实初步疗效」即可执行再生技术的内容。不过,在4月26日的朝野协商前夕,却传出卫福部在执政党施压之下,将条文改回原版本,民团对此提出严正抗议。图为去年民团与陈椒华共同召开记者会。(本报资料照)

《再生医疗法》、《再生医疗制剂条例》院版草案终于出炉。针对其中争议较大的《再生医疗法》,医改会对新版本表示肯定,但对于细胞提供、再生医疗乱象的把关仍有质疑,希望在审查过程中,能进一步讨论。去年讨论立法时,因再生医疗的门开得过大,卫福部曾修改条文,却在立院朝野协商前,被执政党施压改回原版。如今卫福部新草案出炉,医改会提醒各界勿忘去年的教训,呼吁卫福部要有政策沟通的能力,别被委员压着走。与此同时,医改会也担忧,若逐条审查拖到520以后,新部长上任,恐怕变数会更多。

去年《再生医疗法》朝野协商期间,卫福部曾听取民间的声音,于4月21日提出修正条文,删除「证实初步疗效」即可执行再生技术的内容。不过,在4月26日的朝野协商前夕,却传出卫福部在执政党施压之下,将条文改回原版本,民团对此提出严正抗议。由于立法争议过大,去年有在野党拒签党团协商结论,国民党也接续撤签,民进党后态度放软,同意重启讨论。

历经去年立法风波,新版《再生医疗法》草案终于在25日出炉,将原本最大争议的「初步疗效」删除,要求所有再生技术都得进行人体试验,仅恩慈疗法、《特管办法》已开放的项目例外。与此同时,对于再生医疗的成效,也从「得」改为「应」,要求主管机关定期公开品质资讯,另也删除了医疗机构在达到一定案量后可自行成立公司的内容。

医改会执行长林雅惠表示,现行《特管办法》只规定「得」公开成效,因此2018年至今,循《特管办法》开放的再生医疗,都仍欠缺完整资料,尤其是最大宗的癌症治疗,成效如何都不知道。《再生医疗法》要求「应」公开,值得肯定,可惜的是,草案并未说清楚「定期公开」是多久公开一次,有赖立法委员监督。

不过林雅惠认为,新草案仍有不足之处,例如草案第19条,允许母亲为胎儿决定提供细胞,这可能导致《姐姐的守护者》剧情在台湾上演。家长可能为了治疗老大,不断让老二成为捐赠人,这部分仍须凝聚社会的共识,了解目前的主流民意为何,是否有必要加强把关。另外,草案加强了违法广告的查缉,却缺乏对乱象的规范。过去国内曾出现民众接受昂贵的再生医疗,却被打了生理食盐水,对民众而言,这样的情况自己是很难把关的,希望政府能将乱象的管理入法。

台湾药学会理事长康照洲指出,新版再生双法有2点希望能写得更清楚。《再生医疗法》原版争议条文已有很好的改善,但可惜的是,新版本仍没有清楚说明再生技术要如何核准、谁来审等,希望能有更好的规范,才能保障病人的安全;至于《再生医疗制剂条例》规范,主管机关核予再生制剂附款许可前,应先经再生医疗审议会通过。再生医疗审议会应隶属于医事司,而制剂的主管机关食药署已有多年经验,审查能力已越来越强,这样的要求有点多余。

林雅惠提醒各界,别忘了去年立法过程中,卫福部被施压的经历。目前针对《再生医疗法》提案的立委约有6人,大多数都保留了争议条文,因立委具有捍卫自己版本的权益,卫福部政策沟通的能力很重要,若卫福部被委员压着走,去年被施压的事件恐怕会重演,加上520将至,若近期委员未排审,拖到新部长上任,届时恐怕又增添更多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