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医疗双法 政院今拍板 删除再生医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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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医疗双法重点

行政院会16(今)日将通过攸关生技产业发展的「再生医疗双法」,包含母法《再生医疗法》与《再生医疗制剂条例》,为再生医疗产业注入强心针。值得一提的是,草案原先亮点是规划设立再生医疗基金,考量重复补助及财源稳定性,决议删除,保留针对困难制造细胞,由国家级细胞库提供给业界使用,并将提供奖励措施鼓励研发,也还会设置再生医疗审议会,协助产业发展。

为推动再在生医疗让更多病人受惠,协助生技产业发展,卫福部视为优先法案的「再生医疗三法」,卡关多年后,去年初终于预告并送进行政院审议。而经行政院审议后,将《再生医疗发展法》与《再生医疗施行管理条例》合并,删除基本宣示性条文成《再生医疗法》,加上原有的《再生医疗制剂条例》,合称「再生医疗双法」送入行政院会,预计16日拍板通过。

据悉,原先在母法中被视为亮点之一,将设立再生医疗基金,财源以规费为大宗,在经过行政院审议后决定删除。

知情官员证实,主计总处认为以规费做为财源不是那么稳定,不足以支撑基金运作需要,加上经济部所辖《生技医药产业发展条例》重复给补助,因此暂缓再生医疗基金设立,不列入草案中。

而合并后的《再生医疗法》总计35条,除订出再生医疗发展大原则方向,亮点也包含针对困难制造细胞,会由国家级细胞库提供给业界使用;订出研发奖励措施原则,让主管机关有所依循,可供经济部、国科会参考,相信对产业有鼓励效果;另成立任务编组的再生医疗审议会,将纳入学者及专家,对政策提供建议,帮助整体产业发展。

至于《再生医疗制剂条例》,官员表示,草案将再生医疗使用的细胞制剂一律定义为「药品」,以免模糊引发困扰;此外,若有急迫性,经再生医疗审议会通过,将允许二期可以使用附款许可去做,缩短临床治疗应用及药品上市时间。

卫福部表示,原先必须要做完三期人体试验以后,经过疗效确认,才可以送进食药署申请许可证,透过法规松绑限制后,允许第二期结束后就有附条件就可申请,时间上大幅缩短。至于实际缩短时间为何?仍要视实验数据而定。

政院官员表示,再生医疗双法通过后将对产业有很大助益,为再生医疗产业注入一剂强心针,希望纳入立法院新会期的优先法案,一旦通过后会和卫福部讨论施行日期,惟因涉及子法筹备、资料库建立等,上路时间希望愈快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