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罕病一线生机 再生医疗双法三读
立法院4日三读通过再生医疗双法,让再生医疗技术、细胞源头有法源可管理。图为立委们在议场内举牌合影,庆祝法案通过。(黄世麒摄)
立法院4日三读通过《再生医疗法》与《再生医疗制剂条例》双法,医界多对政府推动再生医疗给予肯定。为避免有父母为救重症子女,再怀个小孩取其细胞而引发争议,条文规定细胞治疗提供者主要限于有意思表达能力的成年人,排除胎儿;此外,若有非医疗机构执行再生医疗,最高可罚锾2000万元。
国民党立委陈菁徽表示,国人面对癌症与罕病,以往因为国内法规不完善被迫前往国外治疗,面临巨大风险,今后国内就有更全面法规与监管机制给予保障,重症与罕病多了一个治疗机会。
民进党也指出,修法后可扩大对生医科技产业奖励,提供健全法规环境,促进产业发展。
条文明定,非医疗机构不得执行再生医疗、或为再生医疗广告,违者均处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锾。
此外,若执行再生医疗前未进行或未完成人体试验,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但有2类特例无须人体试验,第一是恩慈治疗,第二则是再生医疗法施行前,医疗机构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执行的再生技术。
国民党立委杨琼璎表示,为防止《姊姊的守护者》剧情真实上演、发生胎儿妹妹的出生是为了救重症姊姊的状况,法案明定,组织、细胞提供者限于成年人,为避免无行为能力者被迫提供细胞,代理人代为同意时须经公证,羊水、脐带及胎盘可做为组织来源,但胎儿不可成为细胞提供者。
法案也规范再生医疗研究涉及胚胎或胚胎干细胞,不得以人工受精方式制造胚胎、不得制造杂交体、不得以其他物种细胞核植入去核的人类卵细胞、不得繁衍研究用胚胎、不得制造或繁衍具有人类生殖细胞的嵌合物种等。
台湾医疗健康产业卓越联盟基金会、台湾医院协会、中华民国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中华民国护理师护士公会全国联合会、台湾私立医疗院所协会、台湾医务管理学会昨天发表联合声明,对政府推动再生医疗给予肯定跟支持。
台湾医务管理学会理事长洪子仁强调,法案通过代表双重意涵,第一是有法令基础,再生医学、细胞治疗等产业可大展拳脚;第二是除了半导体和机械制造业外,生技医疗也能成为台湾未来亮点。
但民间监督健保联盟发言人滕西华认为,《再生医疗法》仍有争议,例如未明定可执行的医疗机构,日本就曾因诊所设备、能力不佳出现许多严重副作用。此次新法中,包括人体试验程序、如何审议、病患的救济等逾10项法规都授权主管机关订定,建议立法院将相关子法订定从备查改为审查,才不会出包了才想着如何擦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