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医疗双法完成党团协商 争议条文送院会

今天下午展开第三次政党协商,最终,立法院长游锡堃宣布,《再生医疗法》及《再生医疗试剂条例》,部分条文保留送院会处理,其余照审查会审查结果通过。(摘自立法院直播)

《再生医疗法》及《再生医疗试剂条例》共称再生医疗双法,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质疑,「再生医疗法」草案第3条、第9条、第16条仍有争议,今天下午将展开第三次政党协商,最终,立法院长游锡堃宣布,《再生医疗法》及《再生医疗试剂条例》,部分条文保留送院会处理,其余照审查会审查结果通过。

其中,《再生医疗法草案》第3条开放异种细胞部分,陈椒华认为,目前实证研究不足,不宜贸然开放,她主张应纳入须符合2003年卫生署公告之「体细胞治疗人体试验申请与操作规范」及相关安全规范,勿让罹病国人成为白老鼠。

党团协商会中,陈椒华也提出,要符合前卫生署规范,让我们进行的再生技术是安全高品质的,如果不写如何保证是安全的;对此,卫福部长薛瑞元表示,这些技术必须经过人体试验,有结果后我们才会核定,可能产生排斥现象,但排斥问题不是无解,像是心脏移植都有抗排斥药物,必须做试验才知道可不可以。

陈椒华也要求,希望说明栏加上「如果要用异种或异体细胞,不要用于治疗」,她表示,不反对研究,再生技术都是用自体细胞,现在要把白老鼠讲清楚,如果同意用异体或异种细胞,就是把人民当白老鼠。

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如何救人而不是谋利,审查程序很严谨,希望大家理性,否则无法建立在努力的途径,全部倒退就不必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