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几乎全保留! 《数位医疗发展条例》草案送党团协商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今逐条审查民众党团拟具的《数位医疗发展条例》草案。(林周义摄)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今在逐条审查民众党团拟具的《数位医疗发展条例》草案,除了第2条「本条例主管机关为卫生福利部」,以及第1、5章名(总则、附则)外,其余全数保留。民进党立委吴玉琴认为应待法案由一定成熟度后再送出委员会,但为与国际宣示AI、医疗的重要性,召委、民众党立委吴欣盈会后宣布提院会讨论,院会讨论时由吴欣盈补充说明,交由党团协商决定。

《数位医疗发展条例》草案争议多,昨由吴欣盈召集专家学者、人权团体举办公听会。台湾人权促进会直言,草案提供数位医疗技术、产品1年的验证期,验证后要求健保署研议给付,等同直接架空《药事法》、《医疗器材管理法》及主管机关的权责,不必走正规程序。另外,草案也允许特定研究不必取得受试者同意,一旦病人参与实验出了事,恐怕只能自己找业者,呼吁立法前应主动争取病友、受试者、消费者团体的意见,并盘点应回归现存法律规范的事项。

今日卫环委员会中,绝大多数条文都无法取得共识。在22个条文、5个章名中,仅第2条「本条例主管机关为卫生福利部」、第1章章名「总则」、第5章章名「附则」通过。吴玉琴认为,因保留了绝大部分的条文,建议将草案留在委员会继续讨论,等到具有一定的成熟度后,再送出委员会,进行政党协商,应该更审慎地看待。

吴欣盈最终决定将草案保留、送出委员会,她认为此举具有象征性意义,可和国际宣示台湾对AI、医疗的重要性,对于细节,之后可再进行更充分的讨论。她宣布将草案提院会讨论,院会讨论本案时,由吴委员欣盈补充说明,交由党团协商。

卫福部长薛瑞元说,《数位医疗发展条例》本身利益良善,主要是问题有2个,第1个是数位医疗定义不清楚,包括哪些内容也没有说清楚。第2是和《数位医疗发展条例》其他法规的关系,有竞合的问题。今日委员会中大部分条文都保留,还需要更进一步地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