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位医疗条例今开审 挨批架空现行法
根据统计,数位医疗营业额成长率每年皆有1成以上,去年更高达502亿元。(本报资料照片)
数位医疗蓬勃发展,根据统计,数位医疗营业额成长率每年皆有1成以上,去年更高达502亿元。为因应未来趋势,立法院23日审查民众党团拟具的《数位医疗发展条例》草案,22日由召委吴欣盈举办公听会。台湾人权促进会直言,草案架空了《人体研究法》、《药事法》等现存法律,允许特定研究不必取得受试者同意,一旦病人参与实验出了事,恐怕只能自己找业者。
《数位医疗发展条例》草案允许研究者,针对「数位医疗医疗与产品的临床效益验证」研究,只要技术性质不适合,可不必取得参与者同意,原因是某些技术、产品,若事先告知参与者,则恐损及效益验证的客观准确性。台权会人权专员周冠汝批评,这完全未考虑到实验可能的侵害,推翻了《人体研究法》,将研究伦理制度归零。
另外,周冠汝说,草案也提供数位医疗技术、产品1年的验证期,验证后要求健保署研议给付,等同直接架空《药事法》、《医疗器材管理法》及主管机关的权责,不必走正规程序。核给验证期间,对于病人参与实验可能受的损害,救济措施仅是放任业者告知当事人,等同病人出事只能自己找业者。
「草案为个资利用开了大门!」周冠汝说,目前台湾的个资保护机关尚未成立,草案对于谁可搜集个资、利用、目的外利用、何谓第三方加密等都不清楚,甚至对不同来源的敏感资料可以提出整合利用。未来手机APP的资料,都须强制上传中央资料库。
鸿毅法律事务所律师林鸿文也说,草案对目的外的整合使用有很多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如未明确规定,无疑是开大门,只要说要做研究,就能取得资料。若当事人不想个资被利用,打算退出,草案仅允许「有条件退出」,周冠汝认为不应以这样的方式影响个人权利。
「人民担心的是,我怎么知道你拿(资料)去做什么?」。林鸿文说,《个资法》规定主管机关有权利去审核相关业务,但事实上没有足够的人员、预算去做,防弊机制是假的,希望政府能设立独立的监督机关,确定行政机关照承诺而行。
周冠汝建议立法前应主动争取病友、受试者、消费者团体的意见,并盘点应回归现存法律规范的事项,支持尚未成立的个资保护机关取得独立性与资源,才能缓解草案可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