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推共享车位 挨批绑架开发案
台中市议会6日总质询,市议员李中指出,中市府用交通影响评估审核当工具,若开发商不规画共享车位就不给过,至少有5、6个开发案被绑架。(张亦惠摄)
为解决都市停车问题,台中市政府推动共享停车位计划,台中市议员李中6日指出,市府用交通影响评估审核当工具,若开发商不规画共享车位就不给过,至少有5、6个开发案被绑架,批评市府于法无据。台中市交通局长叶昭甫表示,交通影响评估委员是建议性质,盼能降低开发带来的交通冲击。
台中市议会6日总质询,议员李中表示,任何可能限制人民权利或加重人民义务的事项,都需要经过立法程序,他研读《停车场法》,并没有相关政策或议会通过的法规规定一定要设置共享车位,但市府某位都市计划委员却强力要求开发商一定要把共享停车位纳入建筑设计,否则就不通过交通影响评估。
李中指出,目前至少有5、6家开发商因此延宕开发时程,被耽误的成本恐转嫁所有权人或消费者,甚至有开发商等不了,干脆退场。交通局以交通冲击评估作为增加相关开发量的条件,要求开发共享车位,完全凭都市计划委员个人感觉,于法无据,如同借此绑架开发商,呼吁要依法行政,不要无法无天。
叶昭甫回应,量体开发会造成周边交通影响,交通影响评估审查过程针对降低交通冲击的方案很多元,每个个案开发状况不一样,部分案子位于商业区密集处,面临附近停车位不足等问题,因此有委员提出建议做共享车位,目前有2个开发商认为不可能,后续都能再个案讨论,并没有硬性规定开发商要怎么做,也未以此绑架交通影响评估。
交通局补充,共享车位概念是为让既有停车空间更有效利用,鼓励商办大楼、市属机关及各级学校等将既有停车空间时段性(夜间、例假日等)释出供民众共享使用,增加当地停车供给。
交通局表示,评估大型商办开发交通影响时,除建议应满足内部停车需求外,若有剩余停车空间或使用特性有时段性区分时,可申请停车场登记证开放供周边居民收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