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支条例今送审 可跨业转帐

全力冲刺「哔」经济电子支付、电子票证二合一的《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今日将送进立法院初审。(本报资料照片

全力冲刺「哔」经济,电子支付、电子票证二合一的《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今日将送进立法院初审,除业务现行3项业务扩大到12项,能用电子支付买外币、购买金融商品电支电票也将「大一统」,可以跨业者互相转帐,也等于是同台竞争

电子票证(如悠游卡)与电子支付(如街口支付)过往不能互通,衍生许多监理争议,且因为使用界线已模糊,新法最大变革直接把悠游卡、一卡通都改为电支,等于让电票这「历史名词退场,未来一视同仁。

全部纳为电支后,不同电支帐户间可相互转帐,一改现在只能街口转街口、悠游付转悠游付的限制,新法中订定将成立「资金共享平台」,比较像银行透过财金中心,可以跨行转帐概念,只要扫QR Code就能转钱。

业务方面,除现行代理收付、收受储值,增加国内外小额汇兑;买卖外币;收付讯息整合传递;端末设备共用;提供使用者间、使用者 与特约机构间讯息传递;电子发票系统及相关加值服务,从原本3项扩增至12项。

最「有感」的应是理财服务,现行电支储值只能使用新台币,未来也可将外币储值在电支帐户里,甚至转帐,有点类似「微网银」;另外也可以用电支帐户买卖金融商品,像是买基金、缴保费,甚至线上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