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支条例初审过关 明年上路
新电子支付机构差异 金管会主委黄天牧认为,电支条例上路后,未来电子支付规模可望更大。图/颜谦隆
催生台版支付宝。电子支付、电子票证合并的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9日完成初审,连同子法预计最快2021年第一季上路,将建构以电子支付为核心的新支付生态圈,金管会主委黄天牧表示,新条例将带来新的动能,未来电子支付可跨平台使用,规模可望更大。
纯网路银行2020年底也将陆续开业,有助国内电子支付发展,金管会将全力推动更多的电子支付使用场景、更多元的支付工具,2021年将可能是台湾数位支付大跃进元年。
金管会订定2020年底电子支付比率占消费金额的52%,即民众用信用卡、金融卡、手机支付等金额,要占消费金额的52%,但今年因疫情影响,到6月底支付比率仅38.03%,比2019年底的40%还低。
黄天牧表示,若加上网路购物以ATM转帐付款的部分,则去年底比率就达49%,今年底应可达52%,也算是非现金支付比率达标,但若是以原本的定义,则今年底可达40%,只是达不到52%的水准;在电支条例通过后,金管会将再订定非现金支付的KPI(关键表现指标)。
新的电支条例有三大亮点,一是电票与电支功能整合,二是可跨平台支付及集点,三是开放跨境汇款及合作,盼能刺激更多使用者。
银行局局长庄琇媛表示,未来电子支付机构的核心业务有四项,即代理收付实质交易款项、收受储值款项、办理国内外小额汇款、与前三项相关的买卖外币(含大陆及港澳),依开办项目数最低资本额分别要求1、3及5亿元;而提供收付讯息、端末设备共用、使用者间讯息传递是「附随业务」。
另外如电子发票系统及相关加值服务;提供商品(服务)礼券或票券价金保管及协助发行、贩售、核销;提供红利积点整合及折抵代收付款项;储值卡储存区块或应用程式供他人运用;提供资讯系统及设备的规划、建置、维运或顾问服务;其他经主管机关许可的业务,这六项是「衍生业务」。
也就是未来电子支付不仅可以买东西、缴保费,也可以买美元、人民币,汇款到国外,还能多平台积点,一支手机就可行遍台湾,吃喝玩乐都靠手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