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子支付管理条例 7月上路
新电子支付时代预计7月1日展开,随着悠游卡公司、超商、超市、网购平台等几大巨头可能陆续加入,电支规模将可能大幅扩大,未来收取的储值金、代收转付金额如何投资运用,金管会预计4月将陆续举行公听会及预告条文,初步规划维持现有「低风险、高流动性」投资标的,暂不考虑大幅放宽。
金管会表示,电子票证与电子支付机构二合一的新电子支付管理条例,预计在7月1日正式上路,18项子法亦会在6月底前就绪,电支机构收取的资金,规模可能有数百亿元,将如何投资运用亦将成重点。
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表示,现行电支机构仅能就储值金的60%,拿来投资运用,且限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标的,即银行存款、政府债券、国库券、银行可转让定期存单,虽然另外有「经主管机关核准之金融商品」,但从法规订定到现在,没有核准过其他标的,还是希望能保持资金较高的流动性与较低的投资风险。
未来新法上路,可投资资金将扩大到代理收付加上储值金,即分母会扩大,但比率60%是否要调高,银行局表示,将与业者讨论「是否有其必要」,至于投资项目部分,初步规划亦先不更动。
至于传出有可能开放投资商家POS机,即支付感应设备,收取租金或手续费来增加投资收益的部分,金管会表示,这部分是电支机构可以用自有资金,如资本金等去投资运用,并不在资金管理范围,也就是说,金管会初步决定是不会让电支机构用大众储值资金或代理收付资金,去做硬体、股票或不动产等相关投资。
林志吉表示,在18项子法中,有16项是金管会主管,另外二项分别是财政部及中央银行,目前都在积极规划,金管会的部分4月开始就会陆续召开公听会与预告条文,6月底前都会完成,跟着母法一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