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电子烟条例上路 18岁以下禁用
新北市卫生局与警察局进行电子烟专卖店联合稽查。(新北市卫生局提供/陈慰慈新北传真)吸烟有害身体健康
《新北市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管理自治条例》6日生效,未满18岁青少年不得使用或持有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新北市卫生局与警察局少年队昨前往20家电子烟专卖店进行联合稽查,查获1家违规展示未获许可证的电子烟,除最高可处10万元罚锾,并要求限期改善。
卫生局表示,昨起未满18岁者,不得使用或持有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违者需接受戒烟教育教育,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戒烟教育者,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锾;违规贩卖、展示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最高可处10万元罚锾;违规供应未满18岁者电子烟或加热式烟具及其零组件者,最高处5万元罚锾,禁烟场所亦全面禁止吸用或启动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最高处1万元罚锾。
卫生局长陈润秋说,自治条例施行前,已至新北69家电子烟实体店家实地宣导,说明自治条例相关规定,并提醒业者条例生效后,警方、教育及卫生单位将加强稽查,若不符规定,将依法开罚,保护青少年不受电子烟危害,期望降低青少年的电子烟危害。
卫生局指出,依国民健康署调查结果显示,18岁以上电子烟使用率由2018年0.6%增加至2020年1.7%,成长近3倍,电子烟俨然成为威胁国民健康一大警讯,电子烟油中的尼古丁,仍有成瘾性,可能造成大脑神经系统危害。
卫生局除制作卫教单张、海报及电子烟危害宣导影片等文宣,也透过卫生局网站、捷运站灯箱及手拉环、脸书粉丝团及广播口报等多元管道宣导;另并呼吁民众,电子烟、加热烟与传统烟品都会危害健康。吸烟有害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