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电子烟自治条例上路近2年 已裁罚757件

「新北市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管理自治条例」早在2021年8月间就已上路,截至今年2月已裁罚757件。(卫生局提供)

烟害防制新法今正式上路,全面禁止电子烟,「新北市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管理自治条例」早在2021年8月间就已上路,截至今年2月已裁罚757件,其中又以持有电子烟数量最高,累计裁罚金额已达214万余元。卫生局表示,全国性政策上路后,中央有补助相关经费,将加强稽查实体店家和网路巡查。

新北市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管理自治条例规定未满18岁不得吸烟或持有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全国烟害防制法上路后,将禁烟年龄提高为20岁,新北自治条例上路2年多,裁罚757件,其中未满18岁者使用或持有电子烟及加热式烟有281件,未满18岁民众若违法,将先辅导接受戒烟教育措施。

卫生局表示,食管署先前曾进行电子烟油检验,其中有达9成含有尼古丁,国际研究也证实,电子烟对健康危害多,影响发育中的大脑、心血管系统和呼吸系统等。

卫生局表示,违规个案多是靠市府稽查、警分局查获、学校教职员移送和网路监控,由于电子烟贩售管道多元,市府也曾发现卖家为规避查缉,改以糖果、水果或茶类等用语混淆,实质上暗指烟油口味,企图规避查缉,若查获违规贩卖电子烟,最高可处10万元罚锾。

由于吸烟时间属短暂性及重复性的行为,市府有限稽查人力无法全天候执勤,卫生局表示,中央修法前已考量各县市通过自治条例后稽查需求,将透过提供统筹经费补助给地方,未来会加强稽查实体店家和网路巡查。

卫生局呼吁,由于稽查人力较少,民众发现违法事实可拨打1999市民专线,或请执法人员协助搜集吸烟者具体违法事证和身分资料(照片、身分资料、日期、时间等),向本局举发,市府也透过多元管道宣导,前往贩烟场所辅导,同时在脸书、局网及智慧里长等管道露出修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