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新兴烟品自治条例 二读暂搁置

北市议会5日二读会审查「新兴烟品管理自治条例草案,但会中针对加热烟是否列入纳管意见分歧,因此全案暂搁。(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议会5日二读会审查「新兴烟品管理自治条例」草案,但会中针对加热烟是否列入纳管意见分歧,因此全案暂搁,待下周大会讨论,草案虽全面禁止电子烟,但加热烟部分,仅针对学校50公尺内,禁止贩卖、供应、展示或广告加热式烟品,议员王鸿薇质疑,那学校50公尺外,难道就能贩卖?

台北市「新兴烟品管理自治条例」草案第9条第2项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距离北市各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基地境界线50公尺以下区域内,贩卖、供应、展示或广告加热式烟品,这也引发议员热烈讨论,议员简书培指出,这样的法条,会让人误会在学校50公尺外就可以贩卖。

议员吴世正说,虽然卫福部有意修法开放加热烟,但草案都还没立院,会不会通过都不知道,北市府就自行超前部署,「太狗腿了!」吴世正还说,对于加热烟的最低限度管制,只有不能在学校附近贩卖,以外都可以贩卖,跟原来现行法案违背。

王鸿薇指出,现在新兴烟品广泛使用,在校园内泛滥,各县市都已订定相关条例,希望能加快立法,而针对类烟品和其组合元件,还有电子烟全面禁止,应该跟新北市一致。

王鸿薇说,自治条例如迟迟不能通过,家长该如何面对,孩子走出学校,对面就有卖电子烟或加热烟,而这些烟品对青少年来说,有都会感和时尚感,盼自治条例能加速通过,杜绝电子烟和加热烟的危害

北市卫生局回应,第9条的文字其实和现行烟害制法内容一样,维持校园50公尺内全禁加热烟,目的也是加强管制,但不代表能解释成50公尺外可以贩卖加热烟;北市法务局坦言,第9条第2项的文字确实有点超前部署。吸烟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