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气候变迁自治条例 通过一读

「新北市气候变迁因应行动自治条例」等4项法规6日一读通过,不过,民进党团总召郑宇恩质疑,气候变迁条例有太多空白授权,又未按规定开公听会。环保局回应,条例二读前,将广邀各界办理多场公民参与会议。(蔡雯如摄)

新北市议会6日召开三读议案第一读会,审理「新北市气候变迁因应行动自治条例」等4项法规,国民党团担忧绿营技术性杯葛,发动甲级动员,最终4项法规皆一读通过,交付法规会,但民进党团总召郑宇恩质疑,气候变迁条例有太多空白授权,又未按规定开公听会。环保局回应,条例二读前,将广邀各界办理多场公民参与会议。

新北市议会昨审议「新北市气候变迁因应行动自治条例」、「新北市保障原住民族就业自治条例」、「新北市美术馆设置自治条例」、「新北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其中,气候变迁自治条例将针对能源转型、能效提升、循环经济、智慧运输与韧性调适五大方针推动净零碳排。

郑宇恩质疑,整个自治条例60条条文,有50条内容都出现「由本府另定之」或「由本府公告之」,其中第13条到第40条,有限制新建建筑物要预留充电设备、广告物照明需具一定能源效率、网购平台使用包材等规定,明显是限制市民权利义务的规范,这些规范却不用受到议会监督,恐侵害民众权益。

郑宇恩说,台北市、高雄市虽然都已通过气候变迁相关自治条例,但在一读通过前皆举办过公听会,不仅将草案内容公告上网,也公告公听会时间,新北市府虽主张举办过35场会议,但却是采邀请制,许多地方环保团体都不知情,根本不如他县市公开透明。

此外,该条例提及「气候基金」,郑宇恩质疑,条例内文用途不明确,且基金专户究竟是否有查核监督机制也未提及,担忧变相成为市府小金库。

针对空白授权部分,环保局回应,许多学者、专家认为面对2050净零排放,需要随着因应产业、民众状况调整,才能随时检讨改变,未来若做调整,也会与专家、业者等单位讨论,绝不会草率订定,而气候基金主要来源也是碳费,中央已规定须用于零碳相关用途,未来一定会确定使用用途,才会拨款。

环保局表示,市府2021年12月完成条文初拟,即启动机关间研商会计22场次,市府跨局处会议5场次、4场次法规会及3场次产业团体座谈会,后续将办理多场公民参与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