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怕了! 新北市抢先通过《防灾型都更自治条例》

云门翠堤大楼。(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花莲近海6日深夜11时50分发生芮氏规模6.0浅层强震地震深度仅10公里,余震也有百起以上。根据中央灾变中心9日2000最新统计,累计地震造成死亡12人,受伤人数276人,云门翠堤大楼目前还有5人失联。由于地震引起灾害惨重,各县市高度关注,新北市防灾建筑再生自治条例(简称防灾自治条例)于今日(2月9日)议会三读通过。 城乡发展局长柳宏典表示,近日花莲大地震又再次让民众人心惶惶,台湾位处环太平洋地震带,地震及灾害何时来临无法预测,所以让有安全疑虑的建物远离危险这是很重要的事,本条例兼顾结构补强机制及加速重建协助。感谢议会加开临时会鼎力支持,三读通过防灾自治条例,可望在今年三月发布实施。 柳宏典强调,面对高危险及风险的危险建筑物,我们无法漠视人民生命安全现行机制不乏强制规定,但却缺少相对应的协助配套措施,相较于拆除重建,既有建物结构补强也应该被重视,虽然中央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已经上路,但防灾自治条例通过,让市民可以多一项选择,有助于早日脱离高灾害风险的环境,得以安心居住。

此外,根据交通部中央气象局表示,未来1至2周内,仍可能发生规模5级以上之余震,请民众特别注意防震安全。消防建议,在事先防护的工作中首先要准备「地震包」,应该要放7种必备物品,包括矿泉水食物、小毛毯、急救药品、粗棉手套手电筒哨子

其他次要物品,尚包括电池收音机御寒衣物、证件影本轻便型雨衣、暖暖包、面纸毛巾口罩文具用品备份钥匙瑞士刀现金等。

若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保护自己的头部,确实做到保命3要领「趴下、掩护、稳住」,并遵守「不语、不跑、不推」三不原则,于外出避难时也应穿着鞋子,以防被路上碎石玻璃刺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