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通过都更条例草案 建商忧「治标不治本」

▲都更条例距前次修订已超过六年。(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陈佩仪台北报导

睽违六年,《都市更新条例》终于在昨(4)日通过内政部版本,内政部此次修法大幅改变门槛容积奖励税赋减免以及代为拆迁机制。对此,业者表示,都更最大的问题是「双方条件有落差」,建议政府出面成立一个公允的「价值估算平台」,否则再多的门槛跟规定都是治标不治本。

内政部部务会报通过《都更条例》修正草案,此次修法大幅提高都更事业概要同意门槛,从十分之一提高为二分之一;而历年都更过程争议最大的代为拆迁机制,新增实施者请求主管机关代拆或迁移时,主管机关应先进行调处程序,若不服主管机关的调处结果,可提行政救济,以便顺利推动都更。

针对内政部此次修法,国泰建设发言人林清梁表示,无论门槛往上修还下修,这些都是可配合,都更最大的问题是「双方条件有落差」。他指出,钉子户产生,就是双方条件有落差,站在地主角度,自然会想争取到最好的条件;建商也是,至少基本利润要有,落差就由此产生。

林清梁建议政府应该成立一个公允的价值估算平台,来评定出双方的正确价值,因为这个价值一定不是由双方自由表述,而是有个能站在公允角度、有清楚价值定位的平台,来担任这个工作,这才是对整个都更的推行有真正的帮助的因素。他开玩笑说:「要不然建商说话,大家怎么会相信。」

所以林清梁认为,政府有责任去担当这个平台,这才是对整个都更的推行有真正的帮助,那些门槛、规定、机制都是粉饰太平,「如果大家都觉得很公平,就算门槛订100%也没关系」;倘若没有这个平台,双方条件一定有落差,然后政府再去修法解决或是防范这个落差,这不是治标不治本吗。

林俊尧认为,地方政府在民粹主义下,常常会发生调处程序、行政救济遥遥无期或是很冗长状况。(图/新北市提供)

中华工程建设事业部协理林俊尧则指出,此次修法将代为拆迁机制,新增主管机关应先进行调处程序,民众若仍不服调处结果,可申请行政救济,立意很好也合理,可是条文中的主管机关是地方政府,如果这个地方政府在所谓的「民粹主义」下,常常会发生调处程序、行政救济遥遥无期或是很冗长的状况。

林俊尧强调,在冗长的程序下,容易造成有心人士恶意的利用,作为阻扰或是拖延都更的手段。他建议,未来地方政府应在调处的机制上面,明定怎样的时间范围以及怎样的结果下,就必须做出相应对的执行,这样才会比较明确。

此外,林俊尧也指出,比起老旧公寓,最需要加快更新的是海砂屋、辐射钢筋屋、地震灾损等危险建物,而此次修法,虽然有看到要协助危险建筑物更新,但条例的机制,只有提到要迅行划定为更新地区,但这只是缩短都更的流程,最重要的重点难题应该是整合。

林俊尧说,假使危险建筑物里面,仍然出现少部分钉子户,在这种情形下,还要经过调处、行政救济吗?「时间一拖下去,这些危险建筑物不就更危险」,他认为,对于这些危险建筑物,应该要有强制性时效性,才能够真正解决危险建筑物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