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通过气候变迁自治条例草案 设置气候基金拚净零碳
新北市最近推出的「再生料环保两用袋」,回收塑胶至少占5成。(新北市环保局提供)
新北市政会议今通过《新北市气候变迁因应行动自治条例》草案,针对能源转型、能效提升、循环经济、智慧运输与韧性调适五大方针推动净零碳,并成立气候基金,做为产业、社区、劳工与消费者奖励及补助,其中针对因为能源转型,而导致失业的脆弱群体,也有相关协助,全力拚2050净零碳目标。
环保局长程大维表示,为因应气变迁,达成2030温室气体减量百分30与2050达到净零碳目标,配合中央正在修法的《气候变迁因应法》,推出新北专属的自治条例。
本次草案将成立「新北气候基金」,程大维表示,气候基金来源除来自环保署征收的碳费,另也有企业响应碳中和自愿捐赠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这些经费都将提供社区、企业、家户、校园申请运用,推动提升设备能效、再生能源设置及能源转型。
环保局举例,目前有越来越多业者为争取更多的曝光与采购优先权,会跨区甚至跨国购买碳权,达到ESG要求的碳中和标准,若企业能直接让地方社区受益,如协助社区购买节能设备等,就能达到业者与社区双赢的目标。
另有许多民众买了电动车,却因社区管委会反对无法安装充电桩,本次自治条例也要求新建案必须预留管线,而在既有建物上,除非区分所有权人会议或规约不同意,申请人只要经过台电评估审查通过,管理负责人或管委会不得拒绝住户申请装设充电桩。
此自治条例还有包括再生水使用纳入厂商评鉴奖励,与氢能产业相关补助,另外还有针对焚化再生粒料与塑胶回收粒料相关使用规定,希望创造新北成为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