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迁因应法三读通过 台湾碳费与欧盟碳税倒数中

KPMG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执行副总林嘉彦解释,此次新增的征收碳费机制引起各界高度关注,据报载碳费将采取分阶段对排放源征收,第一阶段锁定年排放量逾2.5万公吨二氧化碳当量(CO2e)的产业,例如占台湾碳排放最大宗的钢铁、半导体或水泥等产业。然而,电力业的直接排放则被排除在外,改由使用电力造成间接排放之业者征收。而征收之碳费收入主要将作为「温室气体管理基金」,专款专用于办理温室气体减量工作、发展低碳与负排放技术及产业、补助及奖励投资温室气体减量技术等,以促进温室气体减量及低碳经济发展。但碳费的开征时间点(预计在2024年)、具体征收费率等规定,仍待环保署制定征收子法而定。

相较于台湾,KPMG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执行副总廖月波说明,在全球推动净零碳排趋势下,欧盟已于2022年12月13日达成临时协议,建立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以应对气候变迁以及防止碳泄露。根据协议,CBAM之建立是为了平衡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ETS)规定下的欧盟产品和进口商品间所支付的碳价格。此法将强制进口货物到欧盟的公司购买所谓的CBAM凭证,以支付「在生产国已依据碳价格支付之费用」以及「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下碳配额」间的差额,鼓励非欧盟国家提高其改善气候之决心,该法预计于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此CBAM法案虽然尚未最终确认实行细节及内容,但受影响企业未来可能需一边面对国内的碳费,而如有出口受规范货物到欧盟也需面对欧盟的CBAM,建议企业应密切注意环保署后续公布碳费征收子法之规定,及CBAM中对已于第三国缴纳之碳成本抵减之相关规定,以完整评估台湾碳费与欧盟CBAM之遵循成本与揭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