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迁法三读通过 工商协进会提八点建言
工商协进会指出,《气候变迁因应法》三读通过,是「起点而非终点」,仍有许多困难亟待克服,因此提出八点建议与呼吁:
一是,加速订定相关子法。应加快订定相关子法,明定合理配套措施,并持续听取利害关系人之意见,以降低未来执法上可能产生之争议。
二是,碳费征收须考量企业整体竞争力。碳费将于2024年起先针对 287 家排碳大户优先征收,包括界定直接排放量及间接排放用电量之范围、自主减量计划的优惠费率,以及不同产业的检核目标等,都须进一步明确定义。
三是,尽速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碳排放交易制度。邻近的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尼等都已成立碳权交易所,建议参考国外经验,尽早建立碳权交易所,开放自愿性碳交易市场,降低企业的碳权交易成本,以激励国内低碳科技的开发与循环经济的形成。
四是,全力协助中小企业进行碳盘查。碳盘查是加强企业减碳能力的首要关键,应扩大验证量能,协助中小企业实施碳盘查,并建议依据产业类别及规模大小,规划分级辅导机制,确实满足各产业与规模的中小企业在资讯、人力、资金等资源上需求。
五是,积极推动新能源布局。绝大部分的厂商认为,从「能源结构着手,强化洁净能源发展及建立储能设施」是政府推动碳中和的最佳策略,包括加速新能源的开发,以及任何能源选项,都应列为考虑。从能源结构调整,减少能源部门的碳排放,才是根本之道。
六是,应将日后超征税收提拨一定比例协助企业温室气体减量。建议政府日后若有超征税收,应优先考虑提拨固定比例,用于协助企业发展低碳、负碳、能资源再生循环技术,以及补助奖励产业温室气体减量投资,加速排碳大户尽速达成目标。
七是,应密切关注是否产生绿色通膨效应,并有效落实公正转型。政府应拟定具体策略与方案,协助企业妥善因应面对冲击,同时具体落实公正转型,对受影响之产业、地区、劳工及消费者等不同族群,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是、建议政府与金融主管机关规划金融业奖励与诱因,善用金融业肩负资金引导之角色,加速协助各产业进行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