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迁署筹备处」通过核准 世界地球日挂牌上工

「气候变迁因应法」公听会。(本报资料照/林良齐摄)

环保署规划改以成立环境部气候变迁署筹备处并通过行政院核准。(示意图/报系资料照)

「气候变迁因应法」今年2月15日公布施行,增加如碳费征收、碳盘查等相关业务,行政院原本在今年3月20日核定同意气候变迁局,考量环境部及气候变迁署等三级机关组织法草案业通过立法院初审,为避免机关进行多次组织变动,因此,环保署规划改以成立环境部气候变迁署筹备处并通过行政院核准,后续再依立法院审查组改法案进程,一步到位成立环境部气候变迁署。

现行环保署气候变迁办公室共有48名员额,4月22日成立气候变迁署筹备处后则会陆续增补至84人,未来成立气候变迁署后,编制员额则约有120人。

环保署说明,环境部气候变迁署筹备处暂行组织规程业于本年4月17日经行政院核定并同时废止原拟成立气候变迁局,该筹备处暂定于4月22日地球日成立,隶属环保署三级机关,有独立的员额及预算。

气候变迁署未来除将专责办理气候变迁因应法施行后急需优先推动12项子法,包括修正盘查登录作业、查验认证机构管理、碳费征收及费率、自主减量计划、自愿减量交易机制及产品碳足迹标示等重要工作外,也负责环境部气候变迁署筹备工作,提前整合现有人力及资源,加速推动我国净零排放,建构韧性台湾并促进永续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