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升格环境部」立院三读通过 新设气候变迁署

为因应全球气候变迁局势,有效解决长久以来环境困境,环保署改制为环境部。(本报资料照片)

环境部组织改造相关草案3月底初审通过,经党团协商后,《环境部组织法》草案今在立院三读通过,环保署升格为环境部,并明定其9大掌理事项,及设立气候变迁署等4个次级机关。

为因应全球气候变迁局势,有效解决长久以来环境困境,环保署改制为环境部,次级机关部分,也设置4个三级行政机关包含,气候变迁署、资源循环署、化学物质管理署、环境管理署。

三读条文规定,环境部掌理的9大事项,其中包括所属机关办理温室气体减量与气候变迁调适、废弃物清除处理、资源循环、化学物质管理及灾害预防应变、环境管理及执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的督导、协调及推动,以及环境影响评估、环境检验测定、空气品质保护、水体品质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