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迁署揭牌筹备 明年下半年征碳费

行政院长陈建仁(左三)22日出席环保署「气候变迁署筹备处成立揭牌典礼」,和环保署长张子敬(右三)、行政院代理发言人罗秉成(左一)、秘书长李孟谚(左二)以及环保署气候变迁办公室主任蔡玲仪(右一)、立委洪申翰(右二)出席揭牌仪式。(赵双杰摄)

气候变迁署筹备处昨天正式揭牌!而《气候变迁因应法》于今年2月上路后,外界最关注的莫过于碳费征收,环保署署长张子敬表示,碳费目的是为促进实质减量,并非征收的金额或是造成成本转嫁,预定在今年下半年与各界讨论,至于碳费征收的金额则将由审议会于明年上半年讨论、下半年开始征收。

张子敬说,全球因应气候变迁的脚步非常快,例如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即将在今年10月施行供应链加速减碳要求等,因此,在完成环境部组织改造前,需要成立气候变迁署筹备处,增加人力,让气候变迁因应法的各项子法、碳盘查、碳费征收、气候变迁调适等各项工作都能如期推展。

气候变迁署筹备处下设「综合规划组」、「排放管理组」、「减量推动组」及「调适韧性组」等4组共15科,其人力来源除自环保署气候变迁办公室现有人力48人移拨外,将持续增补至84人,未来完成组织改造后员额则可增加至124人。

除了碳费外,《气候变迁因应法》中提及业者可以提出「自主减量计划」并申请碳费优惠费率,环境权保障基金会研究员林彦廷表示,碳费为污染者付费,不应有优惠费率外、更应逐年调高,如果一开始就有优惠,恐减少碳定价的经济诱因,应该要先达到减碳效果后,再思考启动优惠费率。

「根本不应该有优惠费率」,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兼任研究员萧代基说,优惠费率使碳定价征收更复杂,因为环保署要针对各行业指定不同的减量目标,事业单位则要提出自主减量计划并达到指定目标者才能拿到优惠费率,但目标指定的依据等都还没见到。

不过,环保署副署长沈志修说,「碳费不是目的、减碳才是目的」,希望透过优惠费率让企业迈向减碳,因此只要企业提出自主减量计划且达成指定目标后,才会给予优惠费率,如果届时未达到目标,将追回优惠,至于各行业指定目标的订定方法,则会在气候法子法中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