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费明年开征 气候变迁因应法 今拚三读
朝野上周协商时,在如何定义2050净零碳排目标、应否订阶段性减碳目标、国家永续发展委员会如何管理目标和跨部会整合等重大关键条文,历经四次协商都无法达共识,保留院会表决。倘若无意外,依人数优势,有望依政院版通过。
其中第28条规范,中央主管机关为达温室气体减量目标,得分阶段征收碳费,对直接排放源,依其排放量向排放源所有人征收;间接排放源则依使用电力间接排放量,向排放源所有人征收。
征收碳费将挹注成立温室气体管理基金,用途放在:排放源检查、补助地方政府减排、补助奖励企业减排技术等。
惟在野党质疑,法条并未明确规范由哪个机关征收、管理碳费,征收标准也不明确,要求修改条文内容。环团更强烈要求,除碳费外,应增订直接开征碳税法源空间,将财政部权责入法,但未获保署采纳;另环团及在野立委更反对排碳大户提出自主减量目标,达目标者碳费可依优惠税率采计,犹如「左手进、右手出」。
另第5条规范:「为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应拟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赖之中长期策略,订定再生能源中长期目标,逐步落实非核家园愿景。」在野党质疑,国外以发展核能减少化石燃料,非核家园恐无法达净零目标。环保署长张子敬表示,减碳目标不是要不要核能,而是让碳排减下来,不是要核能才可达净零碳排。「非核家园」原来温减法就有条文,此次并未更动。
气候变迁办公室主任蔡玲仪表示,台湾碳定价以碳费先行,很明确与减碳连结,国外虽有碳税,指定用途与收碳费相似。蔡玲仪说,母法通过立即展开子法订定,最快今年下半年完成,2024年开征碳费。依环保署规划,由大至小,将针对287家排碳大户优先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