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黑户宝宝监委请协助 苏揆:尽力温暖人权

监院巡察政院(监院提供)

监察院今天巡察行政院监委纪惠容委员就移工(黑户)宝宝在台身分居留权问题建议劳动部卫福部内政部移民署跨部会检讨解决。苏揆在回应时说,劳动部要订出方法与内政部配合,虽然公务员只能依法行政,但如果可以温暖人权,就尽力来做。

纪惠容指出,在台工作外籍移工有高达78%是介于25至44岁的年龄,其中女性移工有38万3296人,占54.7%,然劳动部查无雇主因移工怀孕而不当解雇案件,也无移工申请产假、回母国待产案件。而移工怀孕曾向劳动部申请延长移工转换雇主作业期间60日之案件,也仅有3件。但清查2007年1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非本国籍曾经失联移工的儿少(黑户宝宝)总数计933名,仍有240名仍在协寻中。

纪惠容指出,依监察院的调查发现,实务上即发生多起女性外籍移工一旦怀孕,遭雇主强迫中止契约、强迫遣返,甚至被仲介要求支付违约金经向1955专线申诉的20案件,最终结果都是撤案。虽然目前针对女性怀孕移工及黑户宝宝身分权益保障措施诸如性别工作平等法」、「移工受聘雇期间怀孕及其后续工作权益相关处理原则」、「雇主聘雇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移民署并建置3处失联移工遗返前的母子共同收容处所。

她说,检视目前政府对怀孕移工之相关协助措施,看得到却用不到,因为大部分雇主不愿聘用怀孕移工,即使雇主接纳,申请喘息服务30天,仍难找到递补人力家事移工因无劳役无法申请生育给付,没有待产处所,也养不起孩子,只好选择「逃逸」,成为没有身分、没有健保,无法就医、安置的「黑户宝宝」,其困境亟待解决。建议劳动部、卫福部、内政部移民署对于黑户宝宝所衍生的许多需求及问题必须建立有效辅导及防范机制,需跨部会合作,考量国际公约针对黑户宝宝的困境,妥善检讨解决。

内政部徐国勇回应说,移工宝宝生父如果是国人,就属我们中华民国国籍,如果生母在怀孕期间,跟其他男子婚姻关系,会被推定为生母配偶的国籍,政府会辅导依真正的身分提起亲子否认之诉,来改变这个婚生子女的身分,以后再由认领关系来对国籍认定。

至于父不详,母又行踪不明之儿少,徐国勇表示,内政部在2017年已颁布标准作业程序,在协寻妈妈的期间,由县市政府社政机关做安置,另由内政部依生母国籍,核发这些宝宝的外侨居留证,让他可以留在台湾,如果找不到,那就是无国籍,就由社政机关办理后续的就养与归化国籍问题。

劳动部长许铭春表示,如果移工发生行踪不明或已出国,以致在台所生子女成为非本国无证儿童及少年,其安置及家庭费用等项由就业安定管委会补助卫福部办理。另外为协助移民署处理查获非法移工携有子女或怀孕5个月以上无法进入收容所,而应予提供收容、替代处分所面临的困境,就安会在2019年9月也审议通过同意,补助移民署办理两个年度的子女的安置费、遣返费、医疗费人事费、业务费等等。

苏揆则表示,外籍移工对台湾贡献很多,现在蔡总统也非常关心移工的各种现实状况,政府应该从人权跟事实上给予照顾。这两方面要提出一个具体解决办法

苏揆说,国家政策规定的限制,可能会产生另外一种后遗症,但劳动部应设想,台湾是一个注重人权的国家,对于移工发生的事实状况,政府还是要有能力解决,同时要注重人权,给孩子宝宝祝福与照顾,劳动部要订出方法与内政部配合,虽然公务员只能依法行政,但如果可以温暖人权,我们就尽力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