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已经沦为政治思想审判机构

洛杉基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是中华民国电信、通讯、传播等讯息流通事业的最高主管单位,也是附属于行政院 之下的「独立机构」。该机关的创设,系仿效美国通讯传播委员会(FCC)的组织与功能而设置,委员也同样是由总统提名,国会通过而任命之。

然而,只学了洋人FCC皮毛,却学不会人家精髓的本土NCC,画虎不成反类犬,还不时被少数人握住尾巴,上演「尾巴摇狗」的一出出闹剧,让人看了,既伤心又痛心。

先说美国的FCC。这个组织肩负了六项重要任务:保证使用者频宽、提升国内外竞争力频谱资源公平分配、媒体多元性数位化、国土与公共安全高效率与现代化等。以代工业起家台湾电子业者通信业者,过去这几十年来,吃尽了美国FCC的苦头;他们对进口通讯产品的把关甚严,FCC的铁面无私与独立依法行政的精神,也让台商领教甚深。

反观台湾NCC的设立与历年修订得面目全非的《广电法》,似乎都是以防弊为优先,兴利反而成为次要。

由于台湾的民主不够成熟,过去各政党不断地把手伸进媒体,加上民粹的操作,某些媒体的政治色彩过度鲜明,到了只问立场、不问是非的地步,俨然成为政党喉舌野心政客的打手。为了防止这些人为弊端、避免选举时分某些媒体一再使用「置入性行销」手法来为特定政客助选,因此,立法院一再修法,就是要让各政党退出媒体。此外,历年为了被提名委员的政治属性与政党比例,各个政党都要为此吵闹不休。

一旦沾上了政治,NCC自然就成了政党与民粹的角力场所;各方人士拿了放大镜检视每个委员的颜色与政党属性。对于媒体的内容,则一再检查是否有「置入性推销」或攻击某个政党;少儿法通过后,NCC自然得对媒体腥膻色内容进行过滤,然而各政党立委与御用学者,更在乎的是媒体内容是否政治正确。

最可笑不过的,是一桩平常不过的媒体商业并购行为,竟然要审查某个投资者个人的思想背景与政党倾向。这个被控「倾中」的投资者,竟然必须得用台语大喊「我最爱台湾!」,才能证明他投资的正当性。这在全球的商业并购案来说,简直是个空前绝后、闻所未闻的大笑话!

共产极权国家,根本不会允许外国人把手伸进国营媒体;民主自由国家,则不会有那个政府因为某个投资人的思想立场有问题,而阻止一般的商业行为。不知道台湾到底是属于共产极权国家,还是民主自由国家?

更令人痛心的是,一向高唱宪法保障言论自由与思想多元的学者,还有那些曾经受过白色恐怖思想审查迫害过的所谓「人权斗士」,竟然在NCC的审查投资并购案公听会上,表演了赤裸裸的政治公审与思想审判。难道,一个并购案通过与否,要审查投资者是否真正爱台湾、恨中国?台湾媒体一向百花齐放、万鸟争鸣,哪里还有什么媒体可以「垄断」言论,进行一言堂?那么请问,谁才是这个思想审判庭的最后判官?NCC委员,还是这些扬言反对到底的政客与学者?

换个角度来说,如果今天要求并购中嘉宽频的是某个台独深绿大亨,而不是旺中集团,NCC是否还需要进行政治思想审判? 是否所有的反对声浪都会自动消音

NCC的那些学者委员们,每月坐领高薪(十多万元),比一般教授、经理还高。可见政府与人民对他们不薄。平日没事时,没有一个委员会觉得压力大;然而养兵千日用在一时,一旦要他们不畏讥谗、依法行政,独立做出决定时,可是一个比一个溜得快。在这些落跑者的身上,我们看不到一个学者该有的专业风范、正义的风骨与挺直的脊梁

对任何一项媒体并购投资案,NCC该审核的,端看买卖双方条件是否合乎《广电法》规定?此项交易是否对国家人民最有利?对未来数位汇流是否有帮助?能否提升国家的竞争力? 至于某个投资者脑袋里的颜色,是蓝是绿是红,NCC实在是无权无法审查!

此次NCC如果畏于政客的压力、民粹的攻击、宿敌的报复与学者的偏见,无法独立依行政,最后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决定,那么以后将永无宁日!未来任何媒体投资并购案,民众将会要求循例通过对投资者的思想审查与政治公审,那么NCC将成为众矢之的,永远失去其公正性、专业性与独立性,那将会是一场可怕的灾难!

作者洛杉基,北市,博,专业经理人。简介表示,他出生于台湾北部渔村,留美博士,曾旅居美国、中国,现长住台北市。如蒙转载、剪贴,需事先征求作者同意。ET论坛欢迎网友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