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市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草案三读通过
不肖业者利用各种口味的电子烟诱使青少年吸用。(嘉义市政府卫生局提供/廖素慧嘉义传真)
嘉义市卫生局制定电子烟防制自治法草案,警示烟枪电子烟也会成瘾。(嘉义市政府卫生局提供/廖素慧嘉义传真)
嘉义市议会29日三读通过《嘉义市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草案,规范包括未满18岁者不得吸食、持有电子烟或与电子烟相关器物,任何人也不得提供电子烟给未满18岁者,将于公布6个月后实施,是全国第3个通过防制电子烟害法条的县市。
嘉义市卫生局表示,《嘉义市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草案明订罚则,违反规定者最高可罚10万元,设置禁烟标示场所,也全面禁止吸食或携带点燃电子烟之行为,违者最高可罚1万元;另不得贩卖、广告电子烟或相关器物,违者最高可罚新台币10万元并命其歇业。
市卫生局表示,依据国民健康署调查,2018年推估超过3.8万名国高中学生正在使用电子烟,电子烟已危害儿童及青少年健康,此外,根据2016年小儿科杂志(Pediatrics)世代追踪调查发现,青少年若2年内曾吸电子烟,尝试一般烟品机会是未吸过电子烟青少年的6倍。
电子烟、加热式烟品等新兴烟品,设计各种新潮酷炫、电子产品、口味,引诱老少尝试,嘉义市自治条例通过,将加强宣导及稽查,吁请全民一起对抗烟品入侵校园危害新生代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