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今通过「净零城市管理自治条例」议会三读后报政院

今(27)日经市政会议审议通过「高雄市净零城市管理自治条例」草案,将送高市议会审议,待三读通过后,报请行政院核定。(柯宗纬翻摄)

今(27)日经市政会议审议通过「高雄市净零城市管理自治条例」草案,将送高市议会审议,待三读通过后,报请行政院核定。(柯宗纬翻摄)

我国响应全球气候变迁国家订定2050净零排放目标,身为工业城市的高雄,温室气体碳排量约占全国20%,减碳难度相对其他县市来得高,但高市府积极推动相关减碳政策,今(27)日经市政会议审议通过「高雄市净零城市管理自治条例」草案,将送高市议会审议,待三读通过后,报请行政院核定。

高市环保局指出,为达到净零目标,高雄市因地制宜拟定「高雄市净零城市管理自治条例」草案,为使制定内容更臻完善,除预告草案广纳各界意见外,也经过市府3次跨局处开会讨论,2次邀集产业代表召开交流会议,10次邀集专家学者与公民团体召开正式会议或个别拜访咨询方式。

其中,9月2日与9月20日更由市长陈其迈亲自与公民团体及专家学者召开2次咨询研商会议。会中逐条审视讨论自治条例内容,与会委员也提出包含提高条例治理层级、公民参与、净零基金扶助社会弱势、提高转型过程社会接受度等宝贵意见,盼透过多元双向沟通,完善法制内容。

环保局局长张瑞珲进一步说明,目前自治条例草案共计30条,草案条文以能源转型、产业转型、生活转型、社会转型等4大目标为基础架构,内容包括太阳能光电、大户创电、园区绿电、绿色产业、产业碳盘查与减碳、增量抵换、建筑能效、运具电动化、捷运奖励、低碳规画、有机农业、低碳社区、企业社会责任、净零教育、公民参与、低碳税捐征免等。

环保局指出,高市府今天在市政会议上,通过该自治条例,显示市府对于迈向净零排放目标的决心,后续仍需要提送市议会讨论审议,等市议会三读通过后,再报请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