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县议员建议 订定摊贩管理自治条例管理夜市

芎林文山夜市开幕后,衍生交通、管理和土地使用问题。(郑昱芸提供/罗浚滨新竹传真)

县议员郑昱芸建议县府订定县级摊贩管理自治条例,让庶民经济带来三赢的效益。(罗浚滨摄)

新竹县各乡镇市多有固定的夜市,每逢开市都吸引很多民众,芎林乡文山夜市在4月开幕后马上显现交通问题,也衍生管理和土地使用问题,县议员郑昱芸指芎林夜市网路负评很多,建议县府订定县级摊贩管理自治条例,让庶民经济带来三赢的效益。

郑昱芸表示,文山夜市4月12日开幕当天涌入3千人,车辆停在只有2线道的文山路边,瘫痪周边交通,社区住户难以顺利返家,涌入各种负评。

郑昱芸指每周三晚上芎林夜市开市,警方都要交管,没有任何管理做为,200个摊商县府也没有任何税收,如何算是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夜市存在是因为有需求,但需求要被管理,问题是由县府还是乡公所去管理?

郑昱芸指芎林乡长黄正彪在她脸书留言,认公有土地才能进行摊贩管理,质疑芎林夜市土地是否合法使用,希望县府订定「新竹县摊贩管理自治条例」,让民众和摊商都能有所依循。

县长杨文科认为,各乡镇市的夜市型态和规模不同,可由乡镇市公所订定摊贩管理自治条例,较能符合实际需求,目前没有订定县级摊贩管理自治条例的需要。

产业发展处长陈伟志表示,无论公有、私有土地都以订定自治条例,各乡镇市公所针对摊商的个别样态,可由公所自订相关条例,因摊商的样态太多,以县的立场不能用同一个条例来规范。

郑昱芸并追问芎林夜市土地使用地目是否合乎法规,据她所知县农会外租的停车场等所有空间原是农地,已申请为特定目的使用,黄正彪乡长在5月12日已函文县府询土地违规是否有机制?

地政处长古琼汉表示,芎林夜市土地疑似违规使用,按照查报原则是乡公所提出,目前该处已把相关公文转给农业处,查看是否有违规使用情形,将会共同研议、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