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德行贿案 「云林县建筑管理自治条例」是导火线?

在云林县筹设风机的仅达德集团,其中13座风机已装设,有9座完工。(周丽兰摄)

达德集团爆出行贿云林县议员以求筹设风机作业顺利,云林地检署8日大动作搜索议长及其他3名议员的研究室与服务处,10日达德集团执行长潘正纲被裁定羁押,此事引起各界揣测云林县议会前年修正「云林县建筑管理自治条例」是否为导火线。

云林县议会2021年10月修正「云林县建筑管理自治条例」,增修第41条「得委托建筑师公会或专业技术团队协助办理」,以解决建照审核速度缓慢、流程冗长问题。

不过,这项修正案最后遭内政部驳回,并未公告实施,县府于2021年11月自提修正案版本,兼顾审核品质与效率。

第41条新条文修正为「自起造人申请执照日起10日内审查完竣,最长不得超过30日」,「对于申请案件有不合规定者,应详为列举,一次性通知起造人补充修正」。

达德行贿案爆发后,外界也关注风机的申请与建筑法规,云林县府表示,风力发电的筹设许可由经济部能源局审核,县府的权限为审核变电所、升压站兴建案,但并非每一座风机都须设一座变电所、升压站。

云林县府2021年迄今接获2座离岸风机、1座陆域风机,提出申请筹设变电所或升压站。

在云林县筹设风机的仅达德集团,几年前共提出93座风机设置案,至今71座取得能源局核发筹设许可,分别位于麦寮乡、台西乡、四湖乡、口湖乡、仑背乡;其中13座风机已装设,有9座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