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面不讨好?云林县畜牧场自治条例将第三度修正
云林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最近将进行第三次修正。(本报资料照片)
云林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于2015年制定,因畜牧场抗争案件多,2018年加严为新设畜牧场必须距离住宅500公尺、学校1000公尺以上;加严后业者因设场不易反弹声浪大,2020年又放宽为住宅不包括农舍;最近又有旧场增建被卡关,县议会拟第三次修正。
2015年版本的云林县新设畜牧场自治条例规定必须距离村落300公尺、学校500公尺,不料1年的新设场申请案就多达百案,且2018年许多新设畜牧场集中于同一乡、或同村落,民众经常到县府请愿。
云林县议会2018年为回应民意,随即加严修订为距离住家500公尺、学校1000公尺以上,致使申请中的66案被退件。
2020年县府农业处为回应总量管制畜养量的声浪,第二度提案修正,申请地号周界500公尺内限设3场。但经党团协商后不予通过,反而放宽「距离住宅500公尺」的「住宅」不包含农舍。
「住宅不包括农舍」的规定使新设畜牧场较有机会找到设置地点,但居民抗争事件又萌芽,上周仑背乡丰荣村、五魁村民才抗议附近已有5、6场养猪或养鸡场,业者则强调合法申请。
最近有几个旧畜牧场申请增建申请,被视为新案必须适用新法而卡关,接受陈情的县议员林深表示,旧场大多是小规模,他们在多年前获准设置,财力不足无法一次兴建到位,如今打算增建却被视为新案而卡住。
林深认为旧场增建案不包含在「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范围内,也有议员认为应以总量管制手段把关才能正本清源,县议会将于28日第三度审议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