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推動畜牧業現代化 議會三讀通過自治條例
金门县议会23日三读通过「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强化畜牧场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及维护居民生活品质,逐步推动地方畜牧业朝现代化经营。图/民进党金门县党部提供(中央社)
金门县议会今天三读通过「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强化饲主责任、规范废污处理设备、拉远畜牧场与住宅、学校、医院等场所距离,逐步推动地方畜牧业朝现代化经营。
依金门县政府提供资料显示,全县截至民国112年底,已登记畜牧场及饲养场总计102场,家畜类以养猪35场为大宗、养牛23场次之,家禽部分则以养鸡27场最多。
民进党金门县党部执行长游腾弘告诉中央社记者,地方早期不少畜牧场侵占国有地,对生态或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目前一方面辅导既有业者转移至合法场地经营,一方面推动自治条例规范旧场扩建及新设置畜牧场。
游腾弘指出,自治条例规范申请程序、畜牧场负责人或管理人资格、设置土地标准及废污处理设备,并规定新设置畜牧场需保持距离住宅300公尺、社区400公尺、学校及医院1000公尺,另规范畜牧场原场扩建等,盼借此保护环境及生态,推动地方畜牧业朝现代化经营。
依民进党籍金门县议员蔡其雍办公室新闻稿,蔡其雍表示,自治条例将为金门畜牧产业发展提供完善管理机制,盼借此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永续双赢,为地方未来畜牧业现代化经营奠定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