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迟未有 议会版本出炉

南市设置畜牧管理自治条例草案15日由台南议会法规委员会进行审查,在关键禽畜场及粪尿资源化设施民宅学校机关距离上,最后决定由1000公尺缩减为500公尺。(庄曜聪摄)

《台南市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草案15日由台南市议会法规委员会进行审查,在关键的禽畜场及粪尿资源化设施与民宅、学校等机关距离上,最后决定由1000公尺缩减为500公尺。(庄曜聪摄)

台南市溪北地区近期设置禽畜场频遭民众抗议,因彰化以南县市均订有畜牧业管理自治条例,南市为农业重镇却迟未订定,导致有外地业者申请前来台南设置,以规避较严格的法条,引发地方抗争不断,有议员去年推出《台南市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草案,经过2次公听会后,15日交市议会法规委员会审查,经讨论后推出议会版本,关键的禽畜场与民宅距离,将由1000公尺缩减为500公尺。

禽畜业在南市农业产值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多年来仅依靠中央法源,未能因地制宜,订立自治条例加强管理,据了解,包括彰化、嘉义云林屏东等畜牧大县都另订条例,规范设置距离、设备废弃物处理等细则,且已施行至少3年以上时间

李宗翰版本的新设畜牧场自治条例草案,规范上更为严格,特别是在禽畜场、禽畜粪尿资源化设施与住宅商店厂房、机关周界距离至少在1000公尺以上,去年11月举办公听会时,就有业者表示恐因此找不到适合的位址设场建议新设场只要有符合规定的相关环保设施,可不用拉大距离。

15日市议会临时会法规委员会针对此法案进行审查,除委员会的颖艾达利、邱莉莉、李宗翰、陈昆和、李启维等人外,大新营区的议员蔡育辉沈家凤也出席表示意见,在禽畜场申请条件、设备规格,以及稳定产销得暂停受理新设场申请等项目上取得共识,并增加退场机制,也希望市府继续推动畜牧专区,但在禽畜场距离上各有坚持,最后市府提出的版本得到多数采纳,由原先的1000公尺缩减为500公尺。

市议员李宗翰对此表示遗憾,但仍期望新的自治条例能为溪北地区带来好空气新气象,法规委员会将18日提供审定版本,让市议会进行党团协商,19日再进行二、三读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