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县自治条例三读 鼓励青农畜牧

苗栗县议会第20届第9、10次临时会,15日三读通过「苗栗县处理妨害交通车辆自治条例」、「苗栗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苗栗县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则三读通过废止。(谢明俊摄)

苗栗县议会第20届第9、10次临时会,15日进行二、三读会,三读通过「苗栗县处理妨害交通车辆自治条例」、「苗栗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及「苗栗县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废止,其中妨交车辆自治条例增订车辆保管费收费最高限期为120日,畜牧场自治条例则针对新畜牧场设置,如为五星级场设,周界距离降为200公尺以上,鼓励畜牧业者更新畜舍设施,电子烟条例考量中央修法予以废止。

苗栗县议会第9、10次临时会,县府提案经分组审查会审查后,15日进入二、三读程序,其中「苗栗县处理妨害交通车辆自治条例」中有关于车辆拖吊保管条文部分,增列保管费收费的上限日数以最高120天为限,而拖吊保管车辆经公告逾3个月仍无人认领,将由移置保管机关拍卖,拍卖所得价款依序扣除移置费、保管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应行缴纳的罚锾及其他必要费用后,依法提存。

「苗栗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修正条文中,降低畜牧场设置的周界限制,距离商店、机关及学校、非自有住宅(不含农舍)周界为300公尺以上,但饲养猪、鸡场,全场设置符合水濂或是负压密闭式猪、鸡舍,排风口外加设挡风墙板及喷雾除臭设施者,其距离商店及非自有住宅(不含农舍)周界得减为200公尺以上。

县府农业处长陈树义强调,水濂式或负压密闭式猪、鸡舍,是所谓五星级场设,目的就是要鼓励畜牧农户更新设备,也让专业青农能更投入畜牧产业,提升苗栗县青农从业意愿。

至于「苗栗县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原在2021年12月29日制定公告实施,考量中央《烟害防制法》2023年2月15日公告修正后内容,包括电子烟等类烟品及加热烟等指定烟品管理,中央法律已足规范,因此县府认为自治条例已无存续必要,提请议会三读通过废止。